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

14.04.2016  09:28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依法治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安全生产“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内容

(一)全省“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国同步,于2016年6月在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同时开展。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讲活动。各市(州)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3—5个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辖区内安全生产任务相对较重的县(市、区)、乡(镇)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不断强化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内容,结合各自实际,重点设置矿山安全、危化安全、烟花爆竹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等板块,现场演示应急自救互救方法,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和安全宣传纪念品,接受群众对安全生产问题的咨询。积极邀请有关党政领导和知名人士出席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一步扩大咨询日活动的影响力。二是充分利用媒体营造声势。要通过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微博微信、各类网站等媒体平台资源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参与在线访谈、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活动。在活动中鼓励广大群众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照片,以及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内容分享到朋友圈,通过层层传递,不断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

3.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在新闻媒体、各类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安全警示教育专栏,举办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集中观看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对典型安全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配合开展全国性重点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国组委会将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地、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策划开展类似宣教活动,发现和培养一批安全知识丰富、演讲口才出众、先进事迹突出的安全生产工作者,创作和推荐一批紧扣活动主题、弘扬正能量的安全文化产品,努力在全国安全宣传平台上展现四川风采。

(二)“安全生产天府行”主要活动

1.开展暗查暗访隐患行活动。组织主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通过动态消息、长篇通讯和深度报道相结合的形式,及时曝光一批典型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增强报道吸引力,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有效推动全社会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要突出矿山、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汛期特点,开展多方面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切实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3.开展行业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质监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监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系统组织开展的“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幸福家庭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4.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拍照后及时上传至安全科普网邮箱([email protected]),经筛选后推荐到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共平台上发布。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对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给予适当奖励。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有机构、有经费、有专人,并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按照省政府安办统一部署,认真策划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方案,做好动员并加强督促指导,使安全宣教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真正实现全省“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二)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在重要时段、重点版面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题、专版、专栏,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并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率。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市(州)、县(市、区)政府领导还可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署名文章和参与网络在线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声势,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沟通,强化考核。各地、各单位要按时向上级组委会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和相关信息,并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各市(州)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分别于4月30日和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特色活动视频资料可一并报送。同时,要落实专人在6月份每周五11时前报送重要活动信息(电子文档)和照片。上述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杜全世     

联系电话:028-86637519    

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610015

 

附件: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