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12.12.2016  03:37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安委会 2016 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

2016 年 11 月 29 日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根据气象预测,今年冬季变温幅度较大,将有阶段性强降温时段出现,产生低温、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可能性增大,同时,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素增加。为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及部门(单位)监管责任,把责任层层压实到基层操作层面,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制定落实管用适用的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煤矿。以瓦斯治理、水害普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健全瓦斯防治机构,完善瓦斯防治制度,加强瓦斯防治;继续开展矿区水害普查,查明隐蔽致灾因素,落实防治水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超层越界、超核准采掘工作面、超能力、非正规方法开采、借隐患整改之名行非法生产之实、采掘关系严重失调、图纸造假、日停夜开、明停暗开以及利用暗密闭、瓦斯监控系统造假逃避监管等非法违法行为;推进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扎实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加强关闭煤矿安全监管;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

(二)非煤矿山。以防中毒窒息和冒顶片帮事故为重点,抓好地下矿山井下通风、顶板、采空区安全管理,加强煤系地下矿山瓦斯监控和管理。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以防溃坝、漫坝事故为重点,加强尾矿库放矿筑坝管理。以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事故为重点,落实石油天然气开采井控安全措施和硫化氢防护措施。

(三)交通运输。以超长客运、农村客运、危险品运输以及川西、川北高寒山区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路面交通管控,加大对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等交通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重点和危险路段见警率和执勤率,针对这一时段婚丧嫁娶、团拜聚会、走亲访友较多等特点,严查酒驾毒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高速公路多车连环相撞事故发生。以防大风、大雾为重点,加强对水上交通渡口和重点航道的巡航巡查,加强储存危险货物码头的安全监管,加强客(渡)船舶签单发航管理。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涉氯、涉氨、石油液化气等“两重点一重大” 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环节的管理。以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证多厂、分包转包和“三超一改”、批发单位向零售点出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和超标伪劣产品、零售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以及消费者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建筑施工和城市公用设施。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瓦斯爆炸等事故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城市大型建筑施工以及脚手架、支模架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安全监管,加大对特大桥、特长及不良地质隧道(特别是瓦斯隧道)的安全检查力度,做好建设项目停产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以城镇燃气、城市桥梁、玻璃幕墙和老旧危房整治为重点,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监管。

(六)特种设备。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以气瓶充装和车站码头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和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以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歌厅、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群众集会为重点,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备案监管,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开展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的安全管理,严防因用气、用电引发火灾;加强城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和使用管理,强化扑灭初期火灾能力。

(八)旅游。以冬季旅游和元旦、春节大假为重点,及时发布景区交通、气象、客流等相关信息和预测预报,加强对景区道路、客运车辆、客运索道、旅游路线等的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工作。

(九)铁路及民用航空。以春运为重点,有序组织好旅客乘车、乘机,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违法携带和运输危险品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无人机等民用航空器的安全监管,防止其飞行影响民航客机正常起降。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16‟116 号)要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合理运用暗查暗访、奖励举报等各种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严肃追究责任。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发挥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强化工作考核和问责,在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本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要细化督查内容,制作督查表格,实行对表检查,并保留好工作痕迹。

五、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 3 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12 月 10 日)。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阶段(12 月 10 日—2017 年 2 月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春节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组织检查组对所辖行业企业进行检查,其中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按一定比例抽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做到“全覆盖”检查。各级安委会组织开展第一轮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第三阶段(2017 年 3 月 1 日—3 月底)。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回头看”。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回头看”,重点检查下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工作落实情况。各级安委会组织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研究部署,层层抓好落实。各级政府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做出总体工作部署。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同级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抓好落实。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主动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调整疏导员工行为状态,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对因政府监管不到位、企业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查处、从严追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生产手册、开设安全生产广播电视专栏等形式,在农村赶场、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社区等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冬春两季安全用电、用气、动火以及禁止醉驾、毒驾等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要及时总结宣传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典型,坚决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

(三)加强预测预警,做好应急值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处臵联动机制。要认真做好“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要及时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妥善处臵,确保社会稳定。

请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12 月10 日前将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安办,3 月 31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政府安办汇总。(联系人:谭仕伟、文斌,联系电话:028-86639476、86635121、86632138(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