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全生产天府行——新安法执法亮剑行”活动成效明显

15.06.2015  12:14

按照省政府安办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6月8至12日,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 >安全生产天府行—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执法活动,共派出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遂宁、德阳、雅安、乐山、凉山、攀枝花等6个市(州)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行动共出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23名(其中从12个市州抽调有执法经验的专家级监察执法人员12名),邀请4名专家参与,6名新闻记者全程配合进行新闻报道。联合执法组采取“现场抽签确定企业”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对11家企业(危险化学品2家、烟花爆竹生产2家、非煤矿5家及雅康高速公路和永定桥工程)进行了安全执法检查,发现各类问题及隐患86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份,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责令2家企业暂时停产停业,依法对7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媒体派记者全程随队采访。四川电视台及时在“新闻现场”节目中播出执法检查情况,曝光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