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举报隐患最高奖10万

22.12.2013  15:43

  记者日前从省安监局了解到,省政府安委会出台《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凡举报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非法(违法)建设,经执法机关查实后未作经济处罚但直接关闭该企业的,每案奖励举报人奖金2万元;举报自然人或煤矿以外的企业从事各种非法(违法)生产、非法(违法)建设的,经执法机关查实后未作经济处罚,但直接取缔其非法(违法)行为的,每案奖励举报人奖金5000元(不包括事故隐患举报)。其中,举报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非法(违法)建设;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作业;瓦斯超限生产作业及生产经营单位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最高可奖励10万元。此外,《办法》还对车辆超员举报进行奖励,举报客运车辆超员100%以上的奖励2000元;超员50%~100%的奖励1000元;举报超员20%~50%的奖励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