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部署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重点突出"四查"
25.02.2014 15:09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记者24日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发出的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要求重点突出“四查”。
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发出通知,定于今年2月下旬至4月上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督查地区包括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全覆盖。督查内容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情况;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
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各督查组要敢于查漏洞、揭问题、严整改,在按安委会通知部署做好督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四查”:
一查安全生产“摆位”问题,即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上,“红线”意识牢不牢、强不强,是否制定落实了相关制度措施。
二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完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否落实。
三查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是否完善并有效运行,对重大隐患是否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是否做到可防可控。同时,要督查事故查处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结案,责任追究是否到位。
四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抓好对煤矿复产复工情况和“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抽查油气管道要检查规划设计、管线质量、保护措施、日常维护等情况,是否建立了隐患台账,隐患分布图是否明晰,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切实加强对城市燃气管理经营使用和规划建设等的专项督查。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5.02.2014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