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法》重视公众意见:可决定核电站去留
中国经营报:【公众意见将决定核电站去留】8日讯,《核安全法》已确定明年年中送交全国人大讨论,保证公众参与核电站规划和审批被写入《核安全法》。能源局人士称,“公众不同意,核电站肯定不会建。”
索寒雪
作为核电领域的顶层法律,《核安全法》已经确定于明年年中送交全国人大讨论。其中,保证公众参与核电站规划和审批被写入《核安全法》。
“公众不同意,核电站肯定不会建。”国家能源局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
顶层大法保护公众话语权
据了解,目前中国与核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全面,但是缺少一部顶层大法,而将在2016年推出的《核安全法》将担当此重任。
资料显示,2013年,《核安全法》正式进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4年,在《核安全法》立法过程中,国家核安全局提出了涉核领域法规体系顶层设计方案。
据了解,《核安全法》也可以在相关领域弥补我国核安全法律制度空白,如核事故损害赔偿、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
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冯建平向记者介绍,原本业内想推动原子能法,但是考虑到难度很大,所以最先做了《核安全法》,《核安全法》已经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有可能在明年年底会对外公布。
其中公众参与内容包括,邀请新建核电站所在地的官员和相关人士参观已经建好的核电站,以及加大公共网络宣传,这些以前是忽视的。
此外,“还有环评和安全评价,都要公示征求大家意见。” 冯建平表示,“以前也都有,但是现在更加明确了。”
记者向核安全局人士求证,是否公众反对意见较大,项目就会停止。该人士表示,“是的。”
此外,《核安全法》对核电厂建设过程中,对各部委职能进行了明确。
“以往在核电站建设过程中,我们主管环境评级和监督,能源局主管审批,有时候大家意见不完全一致。有了《核安全法》之后,就可以严格按照各个环节进行工作。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冯建平表示。
目前,新建核电厂非常注重周边居民的态度和意见,华能集团便在山东荣成石岛湾核电站展开了“公众开放日”。
记者在“公众开放日”中看到,确有公众代表提出了有关核电安全和对海水升温等尖锐问题。
华能石岛湾核电站总经理贺云生予以一一解答。
为内陆核电站铺平道路
此外,《核安全法》出台后,内陆是否能够建设核电站也将有所明确。
“《核安全法》对内陆核电站会有一定的‘说法’。”冯建平透露,“其实从技术层面上看,我们已经能够达到内陆建核电站的技术水平,但是现在公众接受程度较低。”
据了解,法国核电站有三分之二都在内陆,“我们还在引导大家,再看一下。”赵表示,“一方面对内陆建核电站有所明确,另外一方面也会有技术改进。比如空气冷却塔已经是比较成熟的技术了。”
目前火电厂普遍采用空气冷却塔技术。
但是,由于内陆核电站涉及到长江等内陆流域,因为,选择建设内陆核电站,监管层依旧是较为谨慎的态度。
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中国工程院上半年对整个内陆核电站的厂址进行了调研,以备未来开工。
“中国工程院是受发改委的委托进行调研的。”核电行业高层人士向记者透露。
该人士同时透露,调研的目的非常明确,“尽快在国家内陆地区进行核电站的建设。”
据了解,湖南桃花江核电站、湖北咸宁大畈核电站、江西彭泽核电站将有可能成为第一批启动的内陆核电站,此外,前述人士表示,今年“湖北小墨山也进展非常迅速,完成了征地”。
公众评价越显重要
2015年来,普通公众对其生活区域的环境问题越发关注,甚至发生过群体性事件。
2015关注气候中国峰会上,中国石化原董事长傅成玉指出,“当今世界正处于文明转型期,国际、国内正在步入人与自然和谐共赢的绿色发展道路。生态文明建设是顺应国际潮流的历史选择,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
“应对全球气候挑战,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大力应对中国气候变化,中国企业也在积极开展行动。”傅成玉表示。而核电正是中部地区所寻找的低碳能源。
“民众不清楚情况就会产生恐惧,这是很正常的,而且我们的政府是允许不同的声音出现的。”中国核学会人士认为,“现在不必为反对声音担心。每个声音代表了不同的利益,国家政府机构会理性选择的。”
该人士同时表示,整个核电站从选择到建设发电,需要15到20年的时间,期间会有大量的时间与当地政府和居民沟通。
自2012年发改委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之后,虽然发改委自身对目前状况评价较高,但是,因为环保问题的反对声音依旧不绝于耳。
《暂行办法》规定,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其中,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高风险为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映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风险为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映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低风险为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未来的《核安全法》将从法律层面上,保障公众参与核电厂建设的权利。”核安全局人士向记者表示。
为了保证周边居民对项目的支持,不同项目采取了不同的策略。
“建设化工项目,周围的老百姓会反对,我们现在准备把我们园区里面的企业拿点股份出来卖给周边农民,让农民成为园区的股东,利益分享,减少稳定性风险。”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层人士向记者透露。
据透露,上海化学工业区有可能出让新上项目8%到10%的股份给杭州湾北岸周边农民,村民采取以村为单位的集资方式购买,股份总价值约3000万元以上,每年村民获得固定回报。
“但是,核电厂显然是不能出让股权的,这些都是中央直管的项目。” 冯建平表示。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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