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年安全收贮放射源968枚 今年持续8个月进行监察

10.06.2014  22:38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张锐)2013年,四川省安全收贮放射源968件,下达限期整改行政命令21份,实施行政处罚6起。今年,全省将持续8个月进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其中自查、自纠阶段包括3年来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检测情况。

        2013年安全收贮放射源968枚 主要核设施周边辐射环境安全

        10日,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了解到,2013年,四川省环境状况调查中,全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主要核设施周边辐射环境安全。全年安全收贮放射源968件,下达限期整改行政命令21份,实施行政处罚6起。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测值均低于相应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其中,监测的地表水覆盖了金沙江、长江、嘉陵江、涪江、青衣江、白龙江、岷江、沱江、安宁河、邛海等12个断面,监测的放射性核素含量为正常环境水平。监测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地下水的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

        城市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监测点位覆盖全省20个市(州),测量的城市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量平均值(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为70.6纳戈瑞/时,各测量值均在1995年中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中四川省原野γ辐射剂量率水平2.4-214.0纳戈瑞/时之内,为正常环境水平。

        开展监测的17个市(州)城市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为正常环境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

        今年持续8个月监察 3年来辐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检测

        按照2014年四川省“环保执法年”活动方案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将从4月到12月分三个阶段,持续开展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专项检查。目前,该项目正处于辐射工作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省内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从事野外(室外)工业X、γ射线探伤作业活动的单位;省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开展同位素示踪、放射性测井、放射性物探等作业的单位;省外(境外)来川从事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作业活动的单位;省内从事室外(移动)放射诊疗作业单位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省内从事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射线装置进行教学、科研的单位;其他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辐射工作单位。

        在自查阶段中,近3年来开展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每次野外(室外)作业记录、监测记录,以及3年来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检测情况,被作为重点项目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