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马儿停4天收费120元 守车员:我们守了4个通宵

22.06.2014  10:37

核心提示

电马儿过夜

收费不一样

■在红牌楼长城西一路的露天停车场,电马儿过夜收取30元;在万年场国美电器,上面的提示牌写着,电马儿过夜停放收取50元停车费

■那么,电马儿过夜到底该收多少?2004年成都发布文件规定:超过收车时间车主未取走车辆,车辆保管费用由车主与停放场点协商收取

临停电瓶车,要交多少钱?4角?5角?1元?2元?这些收费在张女士看来,都太“便宜”了,因为几天前,她在红牌楼长城西一路的露天停车场,为自己临停4天的二手电马儿,付出了天价停车费:120元!

停车场也有话要说:在张女士车辆停放期间的4个晚上,公司都安排了员工守通宵。

车主抱怨:包月才20,这里过个夜就要30!

据张女士介绍,15日下午3时许,她到红牌楼参加朋友聚会。因下午5点过突然有急事,她乘坐朋友的轿车先行离开,将电瓶车留在长城西一路的露天停车场中,准备有时间再来取。19日晚上9点过,她坐公交车前往红牌楼取车时,工作人员指着墙壁上的“温馨提示”告诉她,电瓶车总共停了4天,需要收费120元。

温馨提示”写着:本停车场工作时间为早上8:00至晚上10:30,对超工作时间的车辆补充收费如下:10:30-11:30,收费10元;11:30-12:30,收费20元;12:30以后,收费30元。

张女士在付了120元并索要发票未果后离开。“我住的小区电瓶车包月停放20元,这里过个夜就要30元,太贵了!”张女士说,电瓶车是去年6月买的二手车,“500元买个车,停车费就花了120元,太划不着了”。

停车场喊冤:电马儿过夜4天,员工守了4个通宵

20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在红牌楼长城西一路,找到了这处露天停车场。该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是成都圆圣物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关负责人李平介绍,从去年到现在,停车场共有6辆车被盗,公司也对车主做出赔偿。为了防止意外,今年物业公司制定新规,只要有车延时或者过夜停放,就必须派人加班,并根据夜间车辆的实际停放数量,安排1到2名工人守车甚至守通宵。一般来说,通宵守夜的情况并不多,一周大约一两次。

对于张女士停放4天收费120元的投诉,李平以及正在守车的员工李志豪表示,确有此事。但李平介绍,张女士车辆停放的4个晚上,公司都安排了员工守通宵,其中员工李志豪守15日晚和17日晚,另一名员工守16日晚和18日晚,“这是停得最长的,一般头天晚上没取车的,第二天就取走了”。

停车场另一现场负责人刘波介绍,员工加班期间所收取的停车费,公司会以加班费的形式作为守车员工的补贴。

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停车场一侧,放置了两个帐篷,帐篷里有棉絮和被褥等生活用品。“加班守夜,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在这里休息”。18岁员工李志豪称,张女士电瓶车临停的4天里,他守了15日和17日两个晚上。15日晚上11时许,停车场中还有一辆电瓶车,他不敢睡进帐篷里,而是在椅子上坐了一个通宵。

电马儿过夜,停车费该咋收?

物价局:

由车主和停车场协商

事发后,张女士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20日上午,武侯区物价局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她作了解释:如果她在停车场下班后延迟取车,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与停车场进行协商,对此物价部门也不好介入。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针对非机动车停放收费,2004年成都发布了“成价费[2004]255号文件”———《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对成都市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文件后附的说明中有一项内容为:“公告了收车时间的停放场点,超过收车时间车主未取走车辆,由此产生的车辆保管费用由车主与停放场点协商收取”。

成都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认为,停车场公示了工作时间,如果在下班时间后,仍有车辆未取走,停车场人员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看守车辆,停车人应该对看守人给予一定的报酬。这就是法律上的“无因管理”,即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