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屏南奖励扶持电商企业发展

03.11.2015  10:57
核心提示:  县里出台优惠政策奖励扶持电商企业,我们更有奔头了。11月1日,在福建省格哩卡服饰有限公司车间里,老总陈銮娟欣喜地表示。  

  “县里出台优惠政策奖励扶持电商企业,我们更有奔头了。”11月1日,在福建省格哩卡服饰有限公司车间里,老总陈銮娟欣喜地表示。

  屏南作为全省第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和宁德市首个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试点县,今年10月出台了《关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奖励扶持在屏南注册并依法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意见规定,县政府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补助、人才培训、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及课题研究等。对符合条件入驻县电商中心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免费提供培训室、会议室、摄影棚、商务接待室、展示区等公共设备共享。

  该县对电商企业“真金白银”进行奖励。根据规定,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其中对网上销售该县 “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

  企业年缴纳三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额超过5万元起,连续三年分别按照企业缴纳三税县级留成部分的100%、50%、50%予以奖励。对纳入限上商贸企业管理的认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荣获省级、国家级表彰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0万元。出口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每20万美元给予1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对进驻的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专项支持措施。

  意见还鼓励电商企业抱团发展,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电商服务业,创新电商金融服务模式,破解资金难题。为破解人才瓶颈,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电商人才培训,电商高级专业人才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对当选电商优秀人才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和政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