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 支持孵化基地建设 扶持创业实体发展

21.09.2015  10:56
核心提示:对于很多想要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或草根创业者来说 ,如果能够进入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到房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创业的路上有人帮助、有人指导 、有人交流,那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情。  

  核心提示

  对于很多想要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或草根创业者来说 ,如果能够进入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到房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创业的路上有人帮助、有人指导 、有人交流,那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情。

  为创业者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通过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从而以创业带动就业,这就是创业孵化基地的特点。

  近年,随着我市创业孵化基地数量逐渐增多,这里已经成为创新型企业的聚集地,成为创业者实现梦想的舞台。

  为加快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高创业者初次创业成功率,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我市出台了《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创业实体发展暂行办法》,明确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条件及孵化基地、创业实体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可享资金奖励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可申请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自认定之日起,基地稳定运营6个月以上且在孵经济实体数量不低于认定时的60%方可申请。

  创业实体在3年孵化期内孵化成功,退出孵化基地,进驻各类园区(市场)发展的,由市人社、财政部门考评合格后,给予孵化基地奖励补贴。每成功孵化1户给予孵化基地3万元奖励补贴。

  认定创业实体孵化成功(出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盈利状况逐年增长;依法按规定纳税,应缴税额逐年增长; 招用员工保持稳定,提供就业岗位数量呈增长态势;依法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创业孵化基地

  需满足一定条件

  奖励虽然丰富,但申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经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创业孵化基地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导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有科学合理的创业孵化管理制度和孵化支持措施。

  孵化基地基础设施齐全,楼宇型、门面型和市场型孵化基地孵化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加工型、园区型孵化基地孵化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设立专门的创业服务区域,服务场所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和人员,为进入园区的创业实体提供创业咨询、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融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综合服务,帮助落实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在孵企业实体不少于20户,洛阳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创业人员比例不低于基地创业人员总数的50%。楼宇型、门面型和市场型孵化基地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00个,加工型、园区型孵化基地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0个。孵化效果明显,创业实体创业孵化成功率不低于35%。

  建立完善的创业孵化台账和政策落实台账,基地内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基地发展前景良好,对全市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值得注意的是,市级创业孵化基地采取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为3年,每年进行复查,3年后进行再认定。对不再符合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和条件的,取消其市级孵化基地资格,收回所授牌匾。创业实体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孵化期满不论成功与否必须退出孵化区。

  如果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也将撤销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创业孵化基地违法违规经营,或允许孵化对象违法违规经营的;创业孵化基地被孵化对象投诉查实3次以上,没有及时整改的;不能为孵化对象提供进驻孵化承诺和各项服务的;孵化成功率低于35%的。

  进驻孵化基地创业

  可享六大扶持政策

  为了帮助入孵企业茁壮成长,按照规定,进驻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也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就业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在创业初期(开业两年内)的自主创业人员,免费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对创业实体吸纳的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根据培训情况进行技能鉴定,发放相应的技能资格证书和等级证书。

  小额担保贷款。对创业实体中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府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

  创业补助。对注册登记1年内、具有洛阳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等创办的经济实体给予创业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户5000元。已按规定享受了微型企业财政资本金补助的孵化对象,不再享受创业补助。

  运营费补贴。对毕业年度的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创业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运营费,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5元标准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创业实体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创业实体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保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进行补贴。社保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见习补贴。对能按程序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3个月至12个月就业见习的创业实体,直接认定为市级就业见习单位。对能连续3年稳定提供就业见习岗位,达到要求的创业实体授予“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称号。

  在孵创业实体申请上述补贴需提供下列材料:创业补助申请报告,在孵创业实体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孵化(租赁)协议,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创业实体法人身份证明,创业孵化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