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孩子能交给人贩子亲属抚养吗?——从电影《亲爱的》看法与情

19.10.2014  09:54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高洁 涂铭)电影《亲爱的》正在各大院线上映,这部改编自真实事件的电影其实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离异夫妻如何丢失孩子并找回孩子,还有一个是已经与孩子建立起深厚感情的人贩子的妻子如何想方设法取得抚养权。

  《亲爱的》刚刚上映,有两条消息就在微信朋友圈里轮番刷屏。一个是支持儿童上户口时一律采集指纹和DNA才能办理户籍的提案,一个是“法律读库”微信平台推送的《美国儿童绑架案中著名的“安珀警报”》。“安珀警报”是指当确认发生儿童绑架时,使用紧急警报系统,通过商业广播、卫星电台、电视台、短信发布、电子交通状况标志、电子邮件等向全国发布通知。

  两则旧消息缘何重燃新热度?无非是众多家长或准家长看了电影《亲爱的》之后,难免有个想法,如果我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该怎么办?提案和“安珀警报”看上去都有助于找到被拐的孩子。

  一些法律界的朋友则更热衷讨论后一个故事。人贩子的老婆李红琴能不能抚养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小姑娘吉芳?按照李红琴丈夫的说法,吉芳是他从工地上捡到的弃婴,是她将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养到4岁。从电影中交待的情节来看,两个人之间虽然不是具有血缘关系的母女,却有着深厚的母女情。但法庭驳回了李红琴要求寄养吉芳的要求。

  “电影很真实。试想,如果法庭真的把被解救出的孩子交回人贩子的亲属抚养,我们得被公众骂成什么样?媒体又会作何反应?”一位基层法官说。

  这位基层法官还告诉记者,从情理上来讲,她更希望吉芳能够得到李红琴的寄养。“在看到什么地方开始不恨李红琴的呢?当她跟被拐男孩的爸爸说‘别给孩子吃桃,他过敏’的时候。这其实是两个悲剧,不管是对丢孩子的家长还是养孩子的。而吉芳说现在天天在等妈妈的时候,我觉得应该让李红琴抚养吉芳。当然,这只是从我的个人角度而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规定,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35周岁。

  按照李红琴的条件,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人条件的。但问题就在于,李红琴是人贩子的老婆。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能接受人贩子的老婆抚养被解救的孩子吗?  “我相信大多数人不能,但从更有利于吉芳健康、快乐成长的角度,我觉得可以考虑李红琴的诉求。对于可能会引发强烈社会反响的判决,法官应更认真地去思考和权衡。看上去冷冰冰的白纸黑字的文书,只有饱含公平正义,才会起到化解矛盾、恢复秩序的作用。”律师刘新说。

  网友“稻草人清腔”评论说,影片中饱含的种种法与情的冲突值得不同群体反思,不管是法律界人士、媒体还是普通公民。

 “有些案件往往‘司法屈从于民意’。我们的法官还需继续提升思考和权衡的能力,也希望有更多专业的报道引导公民更加理性地思考。”一位基层检察官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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