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带手机被劝退,校长指示是“法”?

31.03.2016  05:49

   学生带手机被劝退,校长指示是“法”?

   背景 :3月初,河北省沧州一中12名高中生因在校携带或使用手机陆续被劝退,随后引起热议。对此,沧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证实,这12名学生被劝退后暂未返校,教育局已介入调查。沧州一中微信公号近日发布声明称,维持对12名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严肃执行校规,体现了学校为大多数学生负责的担当。”

   新京报发表西坡的观点: 校方一直拿校规说事,仿佛自己是刚正不阿的执法者。但校规不能与国法相违,是基本的常识。学生有法律赋予的受教育权,不能单凭一纸校规就予剥夺。要说援引规定,《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显然比校规规格要高,其明文规定,对违反校规的学生“不应以停课、劝退等形式剥夺学生学习权利”。《细则》同时规定:“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而现在的情况是,学校先予劝退,家长又跑到教育局要求调查。学校用不合法理的校规处置学生,可谓法盲“执法”。此外,学生家长多次问学校劝退学生的依据,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学校学委会上,校长提出‘用手机的学生就要被劝退’后,参会人员没有反对,就通过了。”既没有民主讨论,又没经学生同意,校长一句话就成了校规,12名学生的前途于是葬送。这不是“不教而诛”,什么是“不教而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的当下,学校理应成为法治教育的滩头阵地,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及其管理者的校长,更应具备法治常识,熟知权利和权力边界,而在这一事件中,我们看不到丝毫这种意识。对于此事,被劝退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需要尊重,但也不能止于此,涉事校长该如何追责,有关方面也要考虑。

   小蒋随想 :教育的本质应当是培养有健全人格、有责任担当、具备法治与公民意识的人,而不是“圈养”懦弱的、只会读死书的、唯上是从的“宝宝”。或许,在某些一线教育工作者看来,上面这些道理是“正确的废话”,他们与家长最终关注的还是学生的考分与升学率,其他都被视为“扯淡”。如果发现“耽误学习”,甭管涉及什么,都要有一个灭一个。“用手机的学生就要被劝退”不存在于任何教育法规中,只是校领导认为“玩手机丧志”就一声令下实施。这像极了“老子就是法”式的猖狂与“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将学生的受教育权抛到九霄云外,这本身就涉嫌侵权违法。此外,一些学校动辄就劝退乃至开除学生,也反映出校方的极度功利与自私——考不了好分数的学生就是给学校“摸黑”,调皮捣蛋的学生就是给学校与老师添乱,所以要“除之而后快”。一些老师只想教所谓的“好学生”,要将不听话的孩子“踢”出校门、推向社会。许多经验表明,被学校“抛弃”、又没到打工年纪的孩子往往只能在社会上游荡,很可能沦为违法犯罪的小混混。而上学的孩子,哪怕成绩不好,至少在走“正规的”成长路径,这对自控能力不佳的青少年,意义深远。学校与老师应当思虑,什么是社会责任,如何真为孩子好。

   电视问政“火力足”说明日常监督乏力

   背景 :27日,南宁的一场电视问政,问出了阵阵火药味。面对曝光的公务员上班炒股斗地主、有车一族入住廉租房、盖一次公章“收费”2000元等问题,多名市民嘉宾当场激动抨击指责,其中一名市民还给到场的3名县委书记和1名副书记送上4个“苍蝇拍”,4位领导直言“脸红”“惭愧”,表示将大力整改。

   京华时报发表刘雪松的观点: 这几年,电视问政受到一些民众的质疑,主要还是担心现场有“托儿”,有的只是看到了官员低头接受监督的姿态,却没看到彻底解决问题的结果;民众期待看到更多有火药味的交锋,看到旧的问题不被一次次拿到电视问政的台面上,循环往复。如何从一次又一次被动表态的“马上办”,转变为电视问政之前的“办完上”,这是工作的能动性问题,也是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电视问政现场,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是一面镜子,是一个澡堂,是一处诊所。在入场之前,自己的镜子有没有照过,澡堂有没有洗过,病情有没有治过,都会在问政现场留下印记。因此,市民赠送的“苍蝇拍”,既是用来拍别人的,也是希望领导干部用来拍打自己。既打具体责任人,又打担负主体责任的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把电视问政仅仅当成一道程序,那么,脸红与惭愧,就成了普通人之间下不了台阶的尴尬,很难形成解决问题的动力。电视问政现场的大小事,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与党和政府的形象攸关,因此,“苍蝇拍”更该当打虎棒来使。只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既办曝光了的事,又主动办没被曝光的事,才能经得起民众的拷问和民意的检验。

   小蒋随想 :电视问政“火药味”挺浓,也曾一个侧面说明惯常的民主监督与百姓打分“乏力”。也就是,平时群众在政府机关办事若遇刁难与不畅,恐怕很难与工作人员掰扯并解决。这些气憋着攒着,只有等到电视问政时,面对有关领导,才能“撒”出来,力道能不强吗?某些领导“脸红惭愧”,其实是为平时的失察与不解决百姓问题一股脑儿“买单”。电视问政这种模式,还是没有摆脱“领导高度重视,问题迅速解决”的老套。某些领导未必是敬畏群众监督,更可能是担心丢面子、影响乌纱帽。若习惯于这种“集中监督”的路径,而不是在日常工作中让群众拥有对干部的打分权,恐怕还是效力不佳。毕竟,电视问政时间有限,如果一些问题没被问及,可能仍是未解。对某些领导而言,接受百姓问政并非日常工作,一时的汗颜,未必不能忍。这年头,哪种工作好干?若说当领导压力山大,有不可承受之重,会不会给人留下傲娇的感觉?如果哪一天不需要电视问政了,或许也表明日常的群众监督与考评干部已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