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读大学的机会

12.07.2015  13:45
7月10日,华西都市报以《广安双胞胎同时考上本科,弟弟放弃填志愿欲打工供姐姐上大学》为题,对邻水县今年参加高考的双胞胎姐弟胡敏、胡俊杰进行了报道。报道称,姐姐胡敏理科考了546分,高出四川省一本分数线18分;弟弟胡俊杰文科考了499分,高出四川省二本分数线26分,但由于家庭贫困,弟弟放弃填志愿,欲打工供姐姐读书。看到该报道后,省教育厅领导高度重视,庚即责成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安市教育局对此事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我省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通报如下: 一、关于弟弟胡俊杰放弃读大学的调查情况 (一)双胞胎姐弟的家庭情况 胡敏、胡俊杰系孤儿,父母早亡,家庭贫困。奶奶(66岁)在家务农,爷爷(67岁)春节后就一直在外打工。目前一家四口全部享受低保,姐弟俩还享受了每月600元的孤儿补助,节日时安排人员慰问。 (二)弟弟放弃读大学的原因 胡俊杰就读于邻水实验学校,今年高考499分,超出文科二本线26分。本人亲口说明不填志愿的原因是今年成绩不太理想,担心上不了二本好专业。因此,想再复读一年,考上好的大学。 (三)双胞胎姐弟在高中学习期间获得的资助情况 邻水县十分关心姐弟俩的学习和生活,并按国家政策给予了各种资助。一是政府每年给予姐弟俩5000元左右的学费和生活费补助;二是优先安排姐弟俩享受了国家资助。其中,姐姐胡敏在邻水二中每年获得9880元的国家和爱心人士的资助。包括:1500元的普高国家助学金;880元的普高免学费;1500元的食堂帮扶;2000元的彩票公益金“滋惠计划”项目,4000元的爱心人士资助。弟弟胡俊杰也获得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的资助。同时,因成绩优秀获得了学校奖学金。 (四)双胞胎姐弟俩升入普通高校学校后可获得的国家资助 姐弟俩系孤儿,属国家政策明文规定的优先资助对象。若升入高一级学校,可获得“贷、免、助、补、奖”等资助。 1. 申请特困大学生入学资助,解决路费和短期生活费。 姐弟俩考上大学后,可凭学校录取通书到邻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特困新生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若考取省外学校,可获得1000元的补助;若考取省内学校,可获得500元的补助。同时可申请广安市贫困大学新生资助项目3000元的资助。 2.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姐弟俩考上大学后,可凭学校录取通书到邻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录取高校申请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校园地助学贷款。 3. 申请绿色通道,免交学费。 姐弟俩若考上收费高的学校,8000元的助学贷款不够交学费,可向学校申请绿色通道,免交剩余的学费。 4. 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基本生活费。 姐弟俩到高校学习后,可凭县上出具的低保证明申请每年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5.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解决生活和学习费用。 姐弟俩到高校学习后,若学习等综合表现较优,可在大二年级申请每年5000元的励志奖学金。 6. 申请学校资助,解决学习、生活及回家交通费用。 目前普通高校都设立了“校长奖学金、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特困学生交通费资助”等多种校内资助项目,姐弟俩都可以申请获得。 7. 申请勤工俭学岗位,补助生活费。 目前普通高校都结合实际设立勤工俭学岗位,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费,姐弟俩都可以申请获得。 (五)姐弟俩目前的基本情况 姐弟俩目前在邻水县城北镇平桥村1组家中。姐姐胡敏填报志愿后已去重庆打暑假工,弟弟胡俊杰已于6月26日到邻水中学报名复读。广安市教育局和邻水县承诺将按国家政策规定继续做好姐弟俩的资助工作,确保姐姐顺利入学,弟弟快乐学习。 二、四川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强有力的保证。目前已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联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全覆盖,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为一体”的全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建立了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制度 。按“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省内特困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 (二)建立了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制度。 凡入学前户籍在四川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大学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20年内还完。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 (三)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 对新录取的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 (四)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 按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的标准、普通高校在校生30%的比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按“博士每年10000元、硕士每年6000元”的标准,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国家助学金。 (五)建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 按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普通高校在校生3%的比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六)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制度。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最高奖项,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年3万元,硕士每年2万元。 (七)建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 其中,博士生每年平均10000元,分12000元、10000元、8000元三档,奖励面为70%;硕士生平均每年8000元,具体分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档,奖励面为40%。 (八)建立了勤工助学制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和提供校内外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其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最高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 (九)建立了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制度。 按国家规定,我省从2009年起执行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或减免政策,省内地方属普通高校“先当义务兵后读大学”和“先读大学后再当义务兵”的学生均可享受,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年12000元。 学生资助既是国计,更是民生,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前途和命运。今后,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高贫困学生资助水平”精神的要求,倾情倾力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全川贫困学生都有出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