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普高和中职学生助学金提高到每年2000元
18.08.2015 17:4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学生资助既是国计,更是民生,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前途和命运。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已全面构建起了“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一体”的全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去年,全省用于资助各级各类学生的财政资金达146亿元,受助学生达3200万人次。那么到底学生们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学前教育方面,我省民族地区儿童可享受保教费减免政策
从2011年秋起,按每名儿童每年1000元的标准和在园儿童10%的比例,减免了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孤、残儿童的保教费。从2013年秋起,按每名儿童每年600元的标准,减免了民族地区所有在园儿童保教费。
义务教育方面,“三免一补”已实现城乡全覆盖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免费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按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其中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13县区达1700元)的标准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资助比例达到农村55%(其中“三州”地区达100%)、城市20%。深入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为全省125个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膳食补助,其中民族地区实现城乡全覆盖。
中职和普通高中的部分学生可享受免学费、助学金等政策
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标准,免除中职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至三年级非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学费。调整完善国家助学金政策,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标准,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20%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按普通高中在校生30%的比例和当地学费标准,据实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标准和在校生30%的比例,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高等教育方面的助学政策更加有力,不仅要让学子们进得来,还要留得住
建立了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制度,为省内特困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建立了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制度,本专科生、研究生每人每年分别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和12000元的贷款。对新录取的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
同时,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制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制度、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制度全部建立,为在校生活保驾护航。
大学新生看过来
国家助学金制度
按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普通高校在校生30%的比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国家奖学金制度
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本专科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年3万元,硕士每年2万元。
勤工助学制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和提供校内外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其学习和生活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
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普通高校在校生3%的比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
博士生每年平均10000元,分12000元、10000元、8000元三档;硕士生平均每年8000元,具体分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档。
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制度
省内地方属普通高校“先当义务兵后读大学”和“先读大学后再当义务兵”的学生均可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或减免政策。(记者 江芸涵)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8.08.201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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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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