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部署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01.03.2016  11:5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从即日起至4月15日,在全市开展春季开学前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和督导检查工作。

一是开展自查自改。要求各学校食堂严格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对食堂的设施设备运转情况、人员培训、健康体检、原料采购储存等情况逐项进行自查,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是开展安全检查。各地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内容应涵盖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帐资料、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假期后食品仓库是否及时清理、餐用具是否重新清洗消毒、新进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2015年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等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本着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相互检查的原则,组织开展县(市、区)间专项交叉检查和市局专项督查。对专项检查和督查情况,将形成通报,对工作不重视,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多、隐患大的学校食堂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开展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监管责任。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和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意识,逐步完善并落实原料采购透明、人员管理透明、加工过程透明、餐饮具消毒透明“四个透明”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