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局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9.08.2014  21:02

为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 食品安全, 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从2014年8月25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区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好《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 全面核查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严格主体准入,坚决取缔查处无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经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餐饮单位进货渠道、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让人员健康证及各类台帐记录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复查整改效果,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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