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九大】学校组建党的十九大精神群众宣讲队

17.11.2017  12:34


    11月16日,学校印发《关于组建“党的十九大精神群众宣讲队”的通知》,将组建宣讲队赴成都市新都区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
    据悉,宣讲队将依托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由中心专家学者和全校学生骨干代表组建而成。中心执行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小飞担任队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有关同志担任副队长。
    宣讲内容将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全面阐释党的十九大的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的重大部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等方面的内容。
    《通知》要求,宣讲队一要深入新都区社区、企业、学校、农村等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联系百姓身边发生的变化,普遍关注的问题,深入浅出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百姓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二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宣讲重点,结合宣讲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备课,既系统全面又突出重点,全面准确宣讲,创新宣讲方式,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安排,宣讲活动将纳入新都区群众性大宣讲活动,宣讲队将根据新都区统一安排赴宣讲点开展宣讲。希望通过积极有效的宣讲,让广大群众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以营造团结奋进的浓厚社会氛围。(杨玉凤)

来源: 审 核: 编 辑:杨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