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落实巡察整改意见深入推进“三转”

18.01.2018  22:41

日前,校纪委发出《中共成都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意见、进一步推进“三转”的重要通知》,就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意见提出了要求。《通知》指出,2017年9月23日至29日,省纪委内部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学校纪委开展了巡察,12月21日向学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学院纪委退出自身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彻底”“监督效率不高”等问题。学校将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促使纪委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彻底退出招投标、招生、评审、申诉等议事协调机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监督责任,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清单,达到科学监督,有效监督。要坚决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行为,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长期以来,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投标、本科招生、研究生招生、课题评审、职称评审、后勤、基建工程、校办企业(公司)、申诉等业务工作,认为只要有纪检人员参与,就达到了监督效果,而忽视自身监督体系构建。在此,学校纪委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部门彻底退出上述相关工作组建的议事协调机构。各级领导,各部门、单位、组织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自我监督。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转变工作方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以警示教育、监督和发现并查处问题为主,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内部巡察。创新监督模式,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构建立体化、网络化的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利用审计结果寻找案件线索,倒查问题。运行“专项质询工作制度”,让纪委委员、二级纪检委员以及教职工代表参与到质询工作中去,主动查找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机制,做到失职必究,一案双查。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包括纪委委员、二级纪检委员要带头纠正“四风”。要不断学习,增强业务能力。要严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做到忠诚可靠、敢于担当、秉公执纪。

通知》要求各党委、党总支,各纪委、纪检小组,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特别强调招投标、本科招生、研究生招生、课题评审、职称评审、后勤、基建工程、校办企业(公司)、申诉等相关业务单位、部门,要认真进行梳理,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等,并按时上报调整情况。

 

(徐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