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启动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学校工会、教代会在2013年11月,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启动了对学院二级工会、教代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情况的检查工作。11月22日上午,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唐尚朴带领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政、专职副主席胡敏,教代会执委、校人事处副处长伍琴,教代会执委、校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杨立成,校工会办公室主任刘丰到生命科学学院检查。生命科学学院全体班子成员、教代会及工会全体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政主持。
在会上,生命科学学院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廖才祥汇报了学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具体情况,廖才祥就学院党政班子学习《规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规定》、根据《规定》制定学院的实施细则和教职工代表审议并通过学院工作年度报告、学院经费开支报告、学院教职工代表参加学院绩效方案讨论等作了汇报发言。学院院长王一丁就学院绩效工资执行情况、教代会如何参与民主管理等事宜作了详细汇报。学院其他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就学院落实《规定》情况作了补充汇报。
唐尚朴肯定了生命科学学院工会、教代会工作,强调教代会工作无论从学校层面还是学院层面来讲都还需要加强。他结合学校时下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强调指出,教代会工作应是群众路线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学院的院长、书记要有群众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得好,才能让教职工的主体作用得到体现。最后,唐尚朴希望学院工会、教代会能继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上能进一步深入探索,建章立制;要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秉承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工作中的成熟经验,注意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教代会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更加重视和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设,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学院党务公开、院务公开、“三公经费”要接受教代会的监督,使“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院民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