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布置会

23.01.2015  16:05

  为了积极顺应全国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新形势,1月21日上午,学校在狮子山校区7教A区六楼会议室召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布置会。校长丁任重、副校长谢名春出席会议,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以及有关学院院长、本专科教学与招生工作分管副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招生就业处处长陈政主持。

  谢名春指出,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我国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也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他详细解读了《实施意见》中“改计划、改考试、改录取、改监管、综改试点”等考试招生改革的五大任务,提出了学校招生录取与之相关的具体问题,并给出了学校在应对措施方面的指导意见。他要求学校有关部门与学院,以我校生源大省浙江省的改革试点为契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专业培养目标,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为新形势下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积累“先行先试”的经验。

  陈政就近期需要完成的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学院认真思考、科学拟定在浙江省的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确保  2017  年在该省的招生工作有序、稳妥地推进。

  丁任重在听取了与会人员的讨论后,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教育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把握政策内涵,领会精神实质。二要高度重视改革带来的深刻影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不仅影响中学教学,更关系到高校的人才选拔机制,也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要积极应对改革带来的复杂挑战,有关部门和学院要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着眼长远,逐步制定出我校在浙江等各省(市)切实可行的招生录取实施方案;不断加强专业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通过增强专业竞争力来吸引更多优质生源;优化课程体系,加强课程设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

  据悉,2014年9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2月16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两项重要配套政策:《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正式加入高考人才选拔机制。12月2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海、浙江两省市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2017年在当地招生的高校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