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

11.10.2014  12:03


  10月10日下午,学校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校党委书记孙一平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图为会议情景。

  10月10日下午,学校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校党委书记孙一平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文卫首先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王岐山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评论《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等讲话、文件和评论,着重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即“两个责任”)。张文卫还在全面总结分析我校在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对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和纪检监察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孙一平就我校如何落实“两个责任”作了重要讲话。孙一平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选好用好干部,二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四是支持执纪、执法机关的工作,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他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谈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党章规定的需要,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 
  孙一平说,按照中央、四川省委和教育部文件,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六个方面:一是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具体包括: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的落实,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强化宣传教育。
  二是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具体包括: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行领导责任,要推进整个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例亲自督办;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保持清正廉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己。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包括:落实分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指导,在安排工作时,一定要同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要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要加强经常性的教育;自觉接受监督。
  谈到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时,孙一平指出,要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建立约谈制度;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加强检查考核,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坚持谁的问题谁负责,谁分管的单位和领域谁负责,坚持执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五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六是确保责任落实,把“两个责任”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孙一平表示,落实“两个责任”还要创新工作方式,营造舆论氛围。
  孙一平最后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很多工作要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保障,如果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出了问题,整个改革工作就没有办法推进,受害的是学校,是选择西南石油大学的学生,是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工。希望通过学习,我们班子的每一名成员首先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明确在党委的主体责任中,我们自己该承担什么责任,要有“不出事”的意识,更要有保证“不出事”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改革有效推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会议还就近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作了部署。
  全体校领导、校长助理、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向发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