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即日起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 周末和节假日可到学校跑步了

14.10.2014  10:49

        ●周末和节假日开放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周一至周五不低于2小时●街道办事处负责为辖区内的市民办理定点学校的出入证明●70岁以上老人,无监护人陪同的7岁以下未成年人等不得入校锻炼

  10月9日,成都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除了特殊教育类学校、有住校生的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不对市民开放,以及有在建项目或工程的学校竣工前不对市民开放外,其他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即日起都要实现应开尽开。

   开放学校名单和细则须公布

  《意见》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体育部门,负责审核区域内的开放学校名单。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后的开放学校名单以书面方式报市教育局备案。备案完成后,区(市)县文明办负责在区级媒体、同级政府官网、教育局官网上公布开放学校的具体名单、地址、服务范围、联系人及咨询投诉电话;市文明办负责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全市开放学校的基础信息,以全面提高市民对开放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凡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公告牌,明确开放时间、开放对象、开放项目及开放管理要求。

  对调整开放时间或因特殊原因临时中断开放的学校,需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整或暂停开放,待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执行,并及时向市民公示开放变更信息,做到有序、规范开放。

     

到街道办办理出入证明

  对于要去学校锻炼的市民请注意,根据《意见》,街道办事处负责为辖区内的市民办理定点学校的出入证明(包括锻炼卡、活动卡、终身学习卡等准入卡),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试点委托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就近办理。

  学校开放时间段内,街道办事处应安排专人在学校门卫值守,学校负责登记街道办事处值守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市民持定点学校的出入证明,经值守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开放时间结束,值守工作人员应负责组织市民有序离开学校。学校在开放过程中要加强安保力量和管理力量,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街道(乡镇)应协调当地派出所,派遣巡防人员在开放时段加强校园周边巡逻。

  《意见》规定,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对所设锻炼器材和锻炼方法进行安全提示,落实市民在校内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管理。

     

进校使用设施应遵守规章

  据介绍,各区(市)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市民的需求,确定开放项目,明确开放时间。《意见》规定,学校体育设施除周末和节假日开放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外,周一至周五的开放时间也需不低于2小时。结合成都市中小学实际情况,工作日开放时间原则上在18:00-21:00范围内确定,周末和节假日开放时间原则上在8:00-21:00范围内确定。《意见》要求,市民进入学校使用体育设施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并根据自己身体情况选择适合运动项目进行锻炼。若因选择运动项目与个人身体情况不适、体育设施使用不当或违反学校规定导致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无监护人陪同的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突发性疾病、精神病史或酗酒等身体不适的人员,不能进入学校进行锻炼。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网站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