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第四届学术(教授)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07.12.2015  11:43

    12月2日下午,四川师范大学第四届学术(教授)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学术(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校长祁晓玲主持。

    此次会议的议题包括:讨论和通过《四川师范大学中文权威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5)》;审议2015年下半年学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聘申请;讨论和通过《四川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专门委员会章程》。

    2013年学校实行绩效考核以来,为针对科研考核和适应新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新需要,更好地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向高水平、高质量方向迈进,学校责成科研处牵头,组织班子经过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充分征求各反面意见,调整形成了《四川师范大学中文权威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5版)》,并以此作为学校今后科研奖励与考核、职称评定、人才引进及相关科研评审的基本依据。经学术委员会充分讨论,理工科中文权威学术期刊设置方案、权威类学术期刊目录等方案获得表决通过。《四川师范大学中文权威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5版)》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学术委员会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15年下半年学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延聘申请。教育科学学院刘世民等11位教师符合学校延聘相关规定,同意延聘。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省教育厅批准的《四川师范大学章程》有关规定,人事处牵头,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成了《四川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并制定了涉及教学指导、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师资队伍建设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章程》。会议最后讨论并通过了《四川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专门委员会章程》,学校将于近期予以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