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科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高校社科联:
根据《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川人发〔2008〕10号)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定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0〕5号)的规定,2014年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2号)已印发(此文件请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策文件栏下载 http://www.sc.hrss.gov.cn/ )。根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省社科联将组织所属团体会员开展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现结合我会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高校社科联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经组织程序推荐本单位的优秀社科人才,并按要求填写和准备好各类材料,于2014年5月16日前将材料报送省社科联学会学术部。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规定要求:
1.报送推荐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表》封面“推荐者”一栏填写“四川省社科联”),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意见(即《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意见表》)一份;
2.报送推荐函(社科联团体会员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社团公章)、《一览表》各一份;
3.《推荐表》、《一览表》、《学科、专业目录》可从四川人社厅网( http://www.sc.hrss.gov.cn )下载和查询;
4.报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APPMS3.0)生成的人选数据库软盘一张。若无此软件则报送EXCEL文件格式磁盘一张。
三、学会学术部汇总推荐人选及材料后,按标准条件认真审议,初选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推荐名单,报省社科联党组审批并公示后,转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请省社科联团体会员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联 系 人:刘国强 罗强
联系电话:(028)82973666
附件: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意见表
四川省社科联
2014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 网站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