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05.11.2015  01:49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2015学年,在省教育厅的领导和支持下,我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不断提高学校整体服务水平。

 

本年度,我校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清单要求对照检查各事项公开情况,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清单所列每项信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运用图表、视频等解读方式方法,增强公开实效。同时,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规范重点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学校通过网站、校报、微信、QQ、橱窗、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师生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家长、学生和教师公开清单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本报告依据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党务、校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在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发挥学校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工会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和便民的原则,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阳光治校。2015年2月,按照四川省委的统一部署,学校全面启动规章制度“废改立”清理工作,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整合各部门工作流程和数据资料,为全校师生提供信息“一站式”查询,基本实现行政日常事务通过网络办理。

 

(二)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学校将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http://scstc.cn  /)和内网通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并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不断完善网站建设,优化版面设计,增加功能模块,目前已集中整合办公(OA)、教务系统、物资采购、人事系统、学工系统、宿舍系统、离校系统、迎新系统等近30个子系统,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也为师生办理日常事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官方微博建立以来已发布信息5000多条,粉丝超过5万。2014年4月6日,学校开通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官方微信,目前已有粉丝8200多人。2015年5月,学校建立学生干部微信群,公开学校办事流程,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受到全校学生的好评。学校还通过川科贴吧,及时发布学生关心的重大信息。目前,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官方门户网站、主页、新闻网、官方微博、微信群、QQ群等已成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三)坚持做好重点信息公开

 

1.基本信息公开。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内网通、QQ群、微信群,及时发布和更新学校统计数据。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教师谈心会、学生座谈会等,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网络平台、校园广播、公示栏、黑板报等作出说明和反馈。通过校园网的门户网站,公布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报告。

 

2.招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单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均在学校招生网公开,补录的新生名单和新生入学后复查名单也及时对外公布。为了加大“十公开”的公示力度,学校通过招生办网站、宣传材料和微信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统招招生章程》、《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等。学校网上录取结果及时在招生办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2号  )精神和省厅要求,对招生人员进行培训,对录取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招生监察工作“六不准”和“十条禁令”纪律要求,规范操作,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严防因工作失误造成考生利益受损。学校同时加大和完善招生信访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布信访申诉电话,安排录取期间全天值班,由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过程并受理考生及家长的信访申诉。在招生期间,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对招生政策误解所造成的,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及时、妥善回复,至今没有遗留问题。我们在实施“阳光工程”中的作法和实践受到社会和考生家长的好评,进一步维护和提高了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

 

3.财务信息公开。

 

(1)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信息公开。根据四川省资助管理中心川助函〔2015〕37号文件精神,学校制定《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严格执行奖助学金评选程序、评选条件。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由学生向所在学部(院)提出申请,各学部(院)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依照下达的指标等额确定本学部(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现场答辩,择优评审出全校8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评审小组审核签字并报省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由各学部(院)依照下达的指标,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身残志坚的学生中择优确定候选名单,在学部(院)范围公示,并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且经学校评审小组讨论批准后上报省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由各学部(院)依照下达的指标,从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择优确定候选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经学校评审小组讨论批准后上报省学生资助中心。

 

(2)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及学校互联网的形式,向学生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投诉电话号码等内容;在招生简章及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有关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每学年结束前,学校要求各单位下发下学年的收费通知单,以收费通知单的方式向学生及其家长报告下学年学校收费情况;每学年开学时学校还以发文的形式通知各单位及学生本学年的收费情况。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在人事部网站公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与考核。依据高校教师职务评审等相关规定,公布职务资格申报条件、评审方法与程序,公示申报人员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评审结果。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证办理的有关要求,及时选送教师参加省师资技能培训,并对选派的教师及申办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名单进行公示。针对教职工争议,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等文件,化解职工情绪,妥善处理各种问题。

 

三、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学校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二)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有:

 

1.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深入推进“阳光校务”,对照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当前正在进行的规章制度清理和简化办事程序工作,进一步推动建章立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提升服务水平。

 

2.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建立考评制度,加大监察力度。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