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报名的通知

19.05.2016  18:14

各相关单位和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和《成都医学院授予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成医研[2016]65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拟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授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临床专硕专业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正在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或已取得的规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成都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报名表》。(见附件1)

二、报名步骤

(一)网上报名注册

申请人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 (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必须按照本人真实姓名注册,姓名无法修改,邮箱要为常用邮箱(密码等用邮箱找回)。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必须按照操作指南中的注意事项操作,否则有可能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 2016年5月16日至9月20日, 2016年我校招生名额为150人,报名额满为止。

(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

已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在 2016年10月14-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423室 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见报名条件第2项),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接受资格审查,并交纳报名注册费300元,同时缴纳第一阶段学习费用8000元。

三、2016年成都医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专硕的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105101

内科学

01

肾脏病学

02

心血管病学

03

内分泌病学

04

消化病学

05

呼吸病学

06

血液病学

07

传染病学

105102

儿科学

105103

老年病学

105104

神经病学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09

外科学

01

脊柱外科学

02

关节外科学

03

脑血管病外科

04

心胸外科学

05

胃肠外科学

06

烧创伤外科学

07

神经外科学

08

肝胆胰外科学

09

泌尿外科学

105110

妇产科学

105111

眼科学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105113

肿瘤学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5116

麻醉学

105117

急诊医学

105128

临床病理学

四、学位课程学习考核方式

学习方式为不脱产学习,一个月集中安排2次教学(一次教学连续2天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和节假日),学习时间为1年。考试在该门课程结束时随堂进行。

五、课程学习有效期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我校临床专硕课程学习有效期为6年,自学校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6年内须完成全部学位课程考试,统考科目考试及所有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答辩、授位。否则本次申请无效,课程成绩作废。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17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成都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申请表》

2. 同等学力人员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指南

3 .《成都医学院授予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