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从现在起到2020年,我国如何实现由研究生教育大国向强国的迈进?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结合日前发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接受了记者采访。
将发展重点引导到内涵发展上来
该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深化,确立了‘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发展主线,质量意识和发展水平较大提升。但是,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国际高水平研究生教育相比,我国研究生教育仍然存在明显差距。”
“十三五”期间,将坚持把“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作为发展主线,面向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面向国际科技前沿,面向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的结构适应性、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切实将培养单位的发展重点引导到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上来。
“具体来说,就是动态调整优化结构、主动服务需求;深化综合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健全质量评价,完善监督保障体系。”该负责人解释说。
“十三五”期间,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通过改革学科目录、招生计划和授权审核等管理机制,优化研究生教育学科、层次和类型结构。通过完善学科设置与管理模式,支持引导培养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结构。增强招生计划服务需求的主动性,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计划调整机制。增强学位授权审核的优化结构功能,健全新增授权审核常态化与授权点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提高培养质量,就是要“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包括全面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材建设,加强课程的系统规划、整合和衔接,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和完善分流退出制度,把好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围绕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深化培养机制改革。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研究生教育还将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体系。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障主体地位,推动培养单位完善信息公开、自我评估、管理机制、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强化政府质量监控。推进《学位条例》修订,加强省级统筹,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测与分析系统,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加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与反馈。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研究生教育质量调查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以“双一流”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
“当前,全球知识创新速度加快,科技变革加剧,高端人才在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造强国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必须以高素质人才构建新的竞争优势,以创新激发新的发展动力。这对我国研究生教育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该负责人说。
建设世界一流的研究生教育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该负责人表示:“‘双一流’建设提出的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产学合作与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等五大任务,都与研究生教育密切相关,与‘十三五’规划方向一致。‘双一流’建设将构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地,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开拓思路,提供参考示范,加速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带动研究生教育整体发展。”
与此同时,“十三五”期间,还将通过推进学分学位互认,开展国际评估认证,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推进来华留学,鼓励支持导师和研究生国际交流等举措,扩大国际合作,提升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将研究生成长成才作为导师考核要素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离不开一支过硬的师资队伍。
该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将“加强导师能力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和完善导师责任制。建设教学交流和新任导师培训平台,支持导师国内外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提高导师能力。改革导师评聘评价机制,将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成果、指导工作量以及质量评价结果列入相关系列教师考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
“今后,导师评聘将改变单一科研导向,将研究生成长成才作为导师考核要素。建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和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将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学工作成果和研究生成长成才列为导师聘任的考核要素。”该负责人强调,“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等处理措施。”
与此同时,也加大了对导师的支持力度。规划提出,“加大对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的资助力度。支持导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鼓励国际和跨学科合作。通过实施‘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支持导师国内外学术交流、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行导师学术休假制度”。
此外,还将“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确保对研究生教学、科研和资助的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