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习,遵守法规,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07.03.2016  15:10

【四川电大国资处报道】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2016年财政厅实施的《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实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的采购行为,解决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的问题。四川省财政厅于2016年3月1日-2日,在成都市委党校报告厅举办了“2016年省级单位政府采购培训会”,各省一级预算单位、市州财政局、医院系统、教育系统、监狱系统共226家单位540多人参加了培训。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刘强、黄知际、赵永东,基建处白天等同志参加了培训。

培训对近年来全省政府采购取得的成绩予以了肯定,也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解读,对采购工作中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作了释疑和强调,对今后政府采购工作也提出了要求,要求各省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系统学习,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精心组织,顺利完成2016年度的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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