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四步走”开篇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16.12.2015  17:32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矿安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采取“四步走”开局亮相,抓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安全发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领导带头宣讲,落实《条例》宣贯责任。局领导对《条例》先学一步,充分领会《条例》内涵,正确把握学习贯彻方向,上台宣讲精神,带头履行教育培训责任。12月10日,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贯彻《条例》,为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宣讲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分管人事培训工作的局领导在12月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时宣讲《条例》要点,得到广大干部一致认可。

二是组织全员学习,促进《条例》内化于心。先后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和处级以上干部,分别参加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的教授、专家在局机关举办的专题讲座,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党风廉政教育、安全生产专题视频讲座,开展党性修养、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能力。人事培训处干部逐章逐条逐字学《条例》,做到学扎实、搞准确、会运用。

三是贯彻按需施教,推动《条例》外化于行。根据干部培训需求,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多途径多形式培训干部,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近期,先后安排2名处级干部到国家安监总局党校学习;举办1期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 3期“依法治安”专题培训,安排94名机关干部和585名市县两级安监人员参加理论学习,47名干部到外省煤矿实地见学,受训干部能力素质得到提高。

四是从严从实治学,提升《条例》落实质量。严格落实干部调训制度,安排1名新任厅级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培训;认真组织网络培训,监督全体公务员完成省委组织部、国家煤监局的网络学习与考试;组织煤监干部参加国家安监总局的政治理论考试,以考促学。严格执行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等规定,将干部参训与考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推动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效益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