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三举措” 学习贯彻《四川省贯彻 实施办法》

08.02.2017  20:32

  继厅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原文传达学习《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后,近日,农业厅机关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厅属各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全覆盖学习,深刻领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

   一是大力开展《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 要把《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专题学习以及党员培训的必学内容,学习宣传要不留空白。党员领导干部在自身学深学透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实施办法》的指导和督促,并通过讲党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群、QQ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做好宣传、解读等工作,使全厅上下掀起学办法、强责任、勇担当的热潮。

   二是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 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分级负责,层层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治党的要求,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着力提升担当意识,压实监督责任。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与推动完成中心任务、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要强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将《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纳入监督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决维护《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