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大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强化纪律意识

20.11.2015  16:11

【宣传部报道】11月19日下午,学校在电教附二楼召开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等纪律处分条例》。校领导、副处级(含调研员)以上干部约90人参加了学习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校长罗大玉主持。

会上,李建川副书记带领全体与会人员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他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等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建工作在顶层制度设计上的大动作,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纪律的重要遵循。“准则”像一盏灯塔,为我们前行照亮了方向;“条例”是纪律约束,要求全体党员遵规守纪。前者划出了一个标准,让我们努力去做到,后者划出一道红线,是全体党员不能触碰的底线。每一个党员和党员干部都要建立纪律意识,党纪高于法律,普通党员不等于普通群众,要用纪律来约束不规范的行为,要在群众中体现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对于落实全面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委书记、校长罗大玉对学习《准则》和《条例》提出了要求。一是全体党员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以自学和讨论的形式来学。要不断加强党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组织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更好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三是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共同努力打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开放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