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12条基本标准
16.06.2016 16:54
本文来源: 机关党建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党政机关等重点领域学习教育指导意见,四川制定出台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12条基本标准,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准备动员部署标准。主要包括制发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双找双配套”活动、分层分类开展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召开动员部署会等6项任务。明确要求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在4月底前建立整改台账,年底前全面完成整顿任务;开展“双找双配套”活动要在4月底前上报排查结果,8月底前对“失联”党员提出处置意见;5月20日前完成党务骨干全覆盖培训;4月30日前分级召开动员部署会,党委(党组)书记作动员讲话。
主题党日活动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结合学习教育动员部署,要在5月中旬前,以党支部为单位普遍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志愿和入党誓词,对照入党志愿谈理想、谈信念,对照入党誓词找标准、找差距。二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带头谈思想、谈认识、谈体会,给党员作出榜样。
专题学习研讨标准。主要包括制定学习计划、学好必读篇目、抓好党委(党组)集中学习、抓好党支部集中学习、抓好党员自主学习等5项任务。其中,要求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次确定1个专题开展交流研讨,每个专题研讨不少于1天,每名班子成员至少作1次主题发言;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次围绕1个专题组织讨论,每个专题集中学习讨论不得少于1天,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的专题集中学习讨论。
创新方式讲党课标准。主要包括建立“党课师资库”、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多种方式讲党课三个方面。其中,市、县两级党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分别建立“党课师资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6月底前到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到联系的重大项目所在企业党支部或贫困村党支部讲1次党课;讲党课可采取领导讲、专家讲、先进模范讲、党支部书记讲、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等多种方式进行,每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在本支部讲1次党课,每个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建党95周年纪念活动集中安排1次党课。
专题组织生活会标准。主要包括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党性分析和查找问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抓好整改等4项任务,其中要求每个党支部要在12月底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梳理分析,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抓好整改落实。
民主评议党员标准。主要包括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落实党员民主评议的程序、谈心谈话、运用好民主评议结果等4项任务。要求在12月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对优秀党员予以表彰,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理。
党员示范行动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党员合格标准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二是开展党员示范行动,各行业领域创建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创建,原则上不低于各自总数的10%,每个市、县分别确定2—3个行业开展党员示范行业创建。三是评选表彰先进典型。“七一”前,市、县党委组织部门验收推荐评选命名一批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示范行业和党员示范城。
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标准。主要包括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和联系重大项目、贫困村等制度,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召开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带头整改等5项任务。要求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至少确定1个基层党支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市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点推动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少于3次,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4次,首次到联系点最迟在5月底前完成。
分层次分类推进标准。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分层提出要求,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县级党委要分别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实践要求。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市、县党委对省上提出的8个领域,有针对性地提要求、定措施。三是落实分类指导要求,各行业领域党委(党组)对本行业领域学习教育重点内容、组织方式等作出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的安排。四是加强对农民工党员、下岗失业党员、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等薄弱环节的指导。
解决突出问题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党支部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等8类问题。二是党委(党组)要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重点解决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等5类问题。三是认真开展整改“回头看”,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巡视整改落实成果。
宣传引导工作标准。主要有开辟学习教育专栏、抓好学习内容推送、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等3项任务。其中,省、市、县三级新闻媒体开设学习教育专栏,各单位官方网站(网页)开辟学习教育专栏(专题);要充分利用站网、手机报、电视栏目、微信易信等各类媒体平台推送微党课、微动漫、微视频等学习内容,运用远程教育站点及时推送中央、省委教学课件,编印制发口袋书、知识卡等学习资料;要在各级电视台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在各个活动阵地开办宣传专栏、张贴学习标语。
抓好责任落实标准。主要包括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统筹兼顾等5项任务。其中,党委(党组)要求每季度研究部署1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季度对下级党组织进行1次督导;党委(党组)书记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汇报,下基层单位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少于10次;党委(党组)成员每年到基层单位调研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少于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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