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一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2.5% 旅游贡献大

20.04.2014  16:00

  4月18日,记者从省委农工委获悉,一季度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932元,同口径较去年同期增长12.5%,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2.7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

  一季度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得益于农业生产稳定。春茶产值、农民林业收入和水产品产值大幅提升,同比增幅分别达到了12.8%、9.9%和10%。

  农民工就业形势趋好。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911万人,同比增长5.5%,为近三年来最大增幅,省外就业出现回暖。一季度我省新增回乡创业农民工4.1万人,同比增长115.4%。

  乡村旅游助农增收。全省乡村旅游实现收入324.4亿元,同比增加64.6亿元。农民在交通运输、批零贸易和餐饮等农村第三产业发展中获利增多。

  转移性收入进一步增长。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60岁以上老人每月领到的新农保养老金提高到60元,并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增加11元,达到95元。

  重大项目扎实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区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万亩示范区和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全面启动。

  农村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加快推进,集体林权交易平台试点启动,“缩小征地范围”改革和增加农民财政性收入试点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