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儿子每年看望老母一次引争议:法律非万能

16.05.2014  05:51

一周聚焦

常回家看看”带不来家庭正义

海南省东方市一位年近80岁的老母亲,多年来一直盼望自己在佛山工作的大儿子李某文逢年过节能回家看看自己,但一直未能如愿。情不得已之下,这位老母亲将儿子告上法庭。禅城法院判令李某文每月除了支付300元赡养费,每年还须回老家探望母亲一次。

此次禅城法院的判决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更有网友和论者认为,这体现了法治的进步。然而,根据新闻报道来看,虽然经过调解、审理,法庭作出了判决,但是在关键的争议问题中,除了李某文7年未回家看望母亲这个基本事实无争议外,其他的如赡养费、个人道德品质评价和家庭内部关系等问题均似有隐情。因此,不但当事人不服法院调解,旁观者也是一头雾水。例如,李某文7年不回家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关于赡养费的支付真相到底是什么,至少,从新闻报道中看不到合情合理的解释。或许,对这种家庭内部的复杂关系,法院的调查也陷入了困境。而法院的一审判决,虽然是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理支撑,但给人的感觉更多是一种快刀斩乱麻式的、道德宣示性的判决。而这,某种意义上其实也显示出法律的困境。

在《正义论》中,美国伦理学家罗尔斯指出,作为私人领域的家庭,不应像社会“公共领域”那样,接受正义原则和制度的调整。正义原则和制度虽然必须调节社会不公,但并不意味着就能用来直接调整家庭内部的利益分配,相反,它们只能通过社会的基本分配,去补偿不幸的家庭中的不公,捍卫家庭的正义和公平。

实际上,对于子女“不孝”、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样的家庭纠纷,法律介入和调整的正当性和效果均存疑。在传统乡土社会,由于法律和道德对父权的高度认可,这样的纠纷或许不是问题。可在现代社会,受到重新审视的除了家庭成员的道德,还有他们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对于家庭关系,过于强调道德义务的法条化和刚性化,迷信“法律万能”,可能不但不会有助于家庭成员道德水平的提升,还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以及对个人权利造成不合理干涉。

对于老年人的精神和物质生活的困境,除了子女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也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层面的救济。柯锐

射灯对阵照妖镜

北京晨报:最近几天的夜晚,无锡宜兴市中星湖滨城45和50号楼之间显得特别亮,50号楼的4楼窗台边,安装了7盏大射灯,每当夜幕降临时,这些射灯就会亮起,一亮就是一整夜。这可苦了周围邻居,强光刺得他们夜里睡不好觉。而装射灯的这家则愤愤不平,他称是对面楼房那户居民装“照妖镜”先挑起了“战事”。

李忠卿:双方的你争我斗,丝毫没有顾及到邻里的感受,一来7盏射灯全部打开,势必产生光污染,影响他人正常的休息,是对公民健康权的一种加害;二来照妖镜与射灯相互对阵,属于地地道道的走火入魔,有悖于文明城市、和谐社区创建的初衷。无论如何,这种不正常现象必须得到化解,否则难以消弭民间的对立情绪,也损耗着我们来之不易的社会正能量。显然,此类民间纠纷已不是个人之间的恩怨问题了,因此官方必须强力介入,必要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照妖镜与射灯全部拆除,以示公允。值得欣慰的是,安装照妖镜的一方已同意拆除,相信两家的矛盾与纠纷会化干戈为玉帛,这无疑是我们所期待的完美结局。

委屈奖有违法治

北京晨报:2014年创卫工作开展以来,徐州鼓楼区城管队员奋战在一线,期间出现许多受委屈的事情,为了更好地开展创卫工作,5月12日上午,徐州鼓楼区3个办事处为11名城管队员颁发了“创卫委屈奖”,每人奖励300元。

郭元鹏:为什么要设立一个“委屈奖”呢?当地的说法很简单:这些人打不还口、骂不还手;这些人有的被打了,有的被侮辱了。当然,在这个时代里,只要一说到城管,大家的印象都不怎么好。但是,如果真的如报道所描述的一样,我想这就不是委屈这么简单的事情了,这是违法的事情了。对于违法的事情,不应该鼓励任何人去委曲求全,这不符合法治社会的精神。其实,是不是真的受委屈了,这还真的不好说,是不是受了委屈,最起码要经过对事实的调查。在我们的身边,很多单位,很多部门,很多行业都设立了这样的“委屈奖”。这首先一点就是,个人受了委屈,为什么拿公家的钱去安慰?如果需要补偿的话,也应该是给别人造成了委屈的人;其次,鼓励职工接受委屈,这就是鼓励大家逆来顺受,长此以往,就会让人们形成懦弱的心理,这对于社会的发展是没有丝毫好处的。

软硬兼施避惨案

北京晨报:这是众所瞩目的大事件:四川宜宾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5·12”公交车燃烧事件系人为纵火,事件造成1人当场死亡,乘客和参与救援群众入院观察、治疗人员共计77人,其中重症3人、危重9人。

任小康:反社会者在公交车上泄愤,其犯罪手段通常残忍而低劣,行凶者指向的往往是与自身并没有利害冲突,更谈不上不共戴天的无辜者,实乃典型的恐怖主义行径。在硬件上,可以运用即时报警系统、公交车外开门设计等等。据宜宾公交车燃烧案的伤者杨爱芝回忆,公交车内起火后,车门很快就打不开了,大家只能通过窗户往外跳。如果在紧急状况下,车门能够方便打开,还会有这么多人受伤吗?事实上,为了有效应急,法国、德国的公交车上用的都是外摆门设计,而国内公交车大多使用内摆门,这种设计的缺陷在应急方面相当明显:当车内拥挤,人使劲挤压车门时,门往往难以打开。在软件上,应该加大公交车见警率。如果公交车上经常都可以看到警察,常言道“警在法在”,无疑将增加犯罪者对作案风险的感受,对犯罪行为产生震慑作用,增强公众安全感。

人面兽身也山寨

北京晨报: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不,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座“埃及狮身人面像”坐落于石家庄市山前大道旁洞沟村东的空地上。该雕像按照1:1仿造,坐北朝南紧邻太行山脉,身长约60米,身高约20米,正面以及两侧面有小门可以进去。

张西流:这种山寨“人面兽身”的做法,从小处讲,是一种文化懒惰行为;从大处讲,是一种文化不自信的表现,甚至伤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尊。不可否认,在文化艺术领域,一股山寨之风盛行。影视剧山寨,电视综艺节目山寨,大黄鸭山寨,如今连城市雕塑也山寨,对文化创意缺少应有的敬畏,对知识产权缺乏应有的尊崇。当今的城市化过程,实际上是城市历史文化积淀和历史文脉延续的过程,是城市多元文化互动交融、文化内涵和形式不断创新的过程。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城市管理者,在构建城市文化的进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城市管理者的合理角色,应该定位于城市人文精神的发现者和实践者,深入挖掘并在城市雕塑中还原和提升城市价值是其基本责任,这样出来的城市雕塑,才会因其特有气质,成为城市的标志,构成城市文化与精神所在。因此,城市雕塑,山寨不得。

医院不必设雅座?

北京晨报:合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手术室门前,家属等候区被分成两块,一边是摆着普通座椅的普通区,另一边是15元一位的收费雅座。普通区坐满了家属,另一边的雅座区至少有七八个座位,却空无一人。

盘和林:一边是不收费的普通区坐满了家属,一边是雅座区空无一人,显然是一边无法满足普通民众的需求,而另一边却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医院作为特殊的公共场所,来这里的病人或者亲属都在承受病痛、心理的折磨,这样的浪费将“救死扶伤”的高尚医德要求置于何般境地?显然,医院雅座的设立,让医者仁心的医德没有了“座位”。况且,公立医院作为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断不可为少数人服务。当下,医患矛盾比较突出,公立医院更不能为了一己之私加剧医患冲突,并须从“医治”病根的角度入手,一切为病人着想,回归公益,杜绝一切利欲熏心的歪念头,这才是医者仁心的正道,才不至于让“雅座”类似的怪事一再发生。

生命岂能当杂耍?

北京晨报: “这辆摩托车肯定开了‘外挂’,不然怎么能挤上6个人!”日前,读者徐先生在坐车经过同安环城北路时,在小西门附近看到一辆摩托车,载有2个大人和4个小孩,他不禁为车上6人捏了一把汗。

李甘林:常言道,艺高人胆大。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一辆自行车载满10多人,满场跑得欢的,也有一辆准载7人但却愣是塞满20多名学生的真实场景,但前者是杂技演员,且自行车是特制的,且演员们身上系着牢固的安全带,而后者则是许多边远、贫困的农村地区校车出现的可怕奇景。现在倒好,一辆小小的两轮摩托车竟生生挤坐着大大小小六口人,如果不是媒体图片真实显示,谁能相信这样一种惊心动魄,尤其令人惊恐不已、险象环生的一景会真真切切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呢?生命重于泰山,人命岂能当杂耍?因此,既然这一辆两轮摩托车竟挤坐着6口人的“奇景”真实无误地出现了,那么,交警部门就一定不能就此罢手,或是忽略不计,而理当按图索骥,尽快调查核实这一可怕的惊险情形的来龙去脉,并依法对其车主或驾车者予以严惩,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