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办子女升学宴 党员干部须提前15天打报告

24.06.2014  10:51

  原标题:办子女升学宴 党员干部须提前15天打报告

  阆中连发两文件,作出禁止性规范

  华西城市读本讯(张晓东何国宾记者尹秦)6月23日,记者从阆中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和纪检干部作风转变,对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子女升学宴借机敛财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操办、参加婚丧嫁娶、庆生祝寿、升学留学、乔迁新居、开业庆典等事宜。该局近日连发两次文件通知做出禁止性规范。

  “对于党员干部举办子女升学宴应严格遵守规定,其中包括严禁大操大办、委托或授意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分批次或多地点等变相大操大办。”据阆中市纪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礼金,或者向个人、机构索取资助等其他方式借机敛财;严禁利用公款、公车、公物等操办宴席。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党员干部举办子女升学宴,应提前15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

  同时,纪检监察干部操办、参加婚丧嫁娶、庆生祝寿、升学留学、乔迁新居、开业庆典等事宜的行为也做了相关规范。其中不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酒宴应控制在10桌以内,并实行报告制度;不准参加非亲属在任何地方举办的婚丧嫁娶酒宴,不准以任何形式对非亲属的婚丧喜庆活动赠送钱物;不准以任何形式邀请非亲属参加本人以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不准动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用私车或租车辆应控制6辆以内,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参与或者举办封建迷信活动。

  阆中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文春涛表示:阆中市纪委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凡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规举办子女升学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遵照执行,纪委将受理群众举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专项检查,违者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

  党员干部举办子女升学宴应严格遵守规定:

  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

  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个人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礼金,或向个人、机构索取资助等其他方式借机敛财;

  严禁利用公款、公车、公物等操办宴席。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党员干部举办子女升学宴,应提前 15 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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