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 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王玥) 为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今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成都市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要强化奶源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意见》指出要严格落实属地政府、部门和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全面实现生产经营者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承担首负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构建婴幼儿配方乳粉社会共管共治格局,全面提高成都市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
在强化奶源管理方面,奶畜养殖者和奶站要全面落实乳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饲料、兽药的科学使用和管理,奶站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要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贮存、运输制度和不合格生鲜乳主动报告及无害化处理制度,严格生鲜乳质量管理,防止不合格生鲜乳流入市场。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商要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奶畜养殖者、奶站及生鲜乳运输企业出现生鲜乳质量安全问题的,按照“谁饲养、谁负责,谁运输、谁负责”的原则追责。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要对其经营行为负责,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产品经营规范,出现经销不合格和过期、变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追责。
并且要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监测,建立并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定期监督抽检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应覆盖全部企业、全部品种,抽检标准、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向社会及时公布并实时更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包括产品包装式样和标签,便于消费者识别产品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