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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生婴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及时限
11.12.2013 10:49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核心提示:(一)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60日内,凭本市入户手续,可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 (一)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60日内,凭本市入户手续,可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参保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二)办理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参保手续的新生婴儿,保险有效期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按照市政府155号令的规定予以报销。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1.12.201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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