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连遇“负面消息” 宗庆后怒斥商业失败论

24.06.2014  18:01
核心提示:6月10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呼吁,管控好食品领域负面信息发布。   6月10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呼吁,管控好食品领域负面信息发布。

  “你问的是哪个消息,我不太清楚你问的是哪个?”6月11日,娃哈哈品牌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说。

  近年来致力于多元化发展的娃哈哈,从富氧水、商业项目到奶粉项目,近期连续遭遇“负面消息”。

  对此,年近70岁的宗庆后在公开场合,进行了正面回应。他呼吁,对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环境。作为娃哈哈集团的董事长,宗庆后此番话与近期娃哈哈的舆论处境不无关系。

  近年来,娃哈哈一直致力于集团业务的多元化,但业内人士认为,娃哈哈的多元化并不成功,甚至已经陷入困境。

   “富氧水”被指忽悠,发律师声明反击

  面对质疑声,娃哈哈称,对于蓄意抹黑者,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追责

  富氧一瓶,漫步森林两小时——这句广告语来自娃哈哈今年2月推出的新产品“娃哈哈富氧水”,娃哈哈告诉消费者,氧气除了吸,还能喝。

  富氧水随后在市场上走俏,与此同时,业内人士的质疑接踵而至。

  一家纯净水品牌相关负责人4月份在一个论坛上公开表示,对人体有特殊功效的所谓“功能水”大都是炒作,是“概念水”,而这是被明令禁止的。

  2013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了《涉水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禁止涉水产品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止疾病作用的,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和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以及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科普作家、科学松鼠会成员云无心也发布文章指出,氧气在水中的溶解度取决于氧气的分压,通过向水中注入氧气,然后加压封装,的确可以使得水中的溶氧大大增加。但是,一打开瓶盖,就与空气相通,超过该温度下溶解度的氧气,就会释放出来。此外,人体不能通过消化道吸收氧气。

  面对汹涌的质疑声,娃哈哈于5月28日刊登了一份关于“富氧水”的律师声明称,对于罔顾事实、蓄意抹黑娃哈哈及其产品,误导消费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娃哈哈不排除使用任何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产品本身的质疑,娃哈哈解释说,娃哈哈富氧水是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生产的,并经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了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和安全性都是有保障的。且已经证实口服高氧液具有显著的抗疲劳等作用,而娃哈哈富氧水的含氧浓度完全达到和超过了高氧液的指标。

  “娃哈哈每年推出2-3个新产品,但枪打出头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会引起争议。”对于富氧水所受到的质疑和炮轰,宗庆后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上说。

   宗庆后怒斥“商业失败论”

  宗庆后表示,娃哈哈在与浙欧置业合作的过程中,对方并未履行租赁合同中的诸多实质性条款,故提出了解约

  富氧水的质疑尚未平息,娃哈哈又被传出了杭州娃欧商场面临解约的消息。

  据报道,娃哈哈在杭州钱江新城的首个商业地产项目——杭州娃欧商场面临解约。娃欧商场亏损严重难以支撑,娃哈哈方面已拖欠商场租金达半年,并有意解除合同离场。

  娃哈哈商业地产的业主之一,浙欧置业相关负责人6月9日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娃哈哈拖欠商场租金并单方面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消息。

  2012年上半年,娃哈哈集团高调宣布进军商业地产和零售行业。此前,娃哈哈联合了浙江、湖南两省的部分经销商,通过集资参股的方式成立了娃哈哈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投资17亿元,主要投向娃欧商场,目标是5年内上市。

  2012年11月,首个娃欧商场在杭州钱江新城尊宝大厦开设,主要是经营欧洲奢侈品。尊宝大厦即为浙欧置业旗下地产。

  根据浙欧置业负责人的说法,浙欧置业于2012年7月与娃哈哈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场租赁合同,为引进娃哈哈集团入驻,浙欧置业给出了低于市场价70%的租金。

  由于觉得租金太便宜,浙欧置业决定让娃哈哈多支付一些保证金,将保证金定为7000万元,后期再按照节点支付房租。

  根据浙欧置业的说法,宗庆后是同意这个方案的,也在合同上签了字。“如今娃哈哈觉得保证金过高,提出从最初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拖欠的房租,遭到我们拒绝后,在今年5月底向我们发来解约函。”上述负责人称,娃哈哈已单方面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正式解约,娃哈哈需担负约1800万元的违约金。

  对于拖欠租金和单方面解约的说法,娃哈哈回应称,解约主要是因为浙欧置业未履行合同相关义务,从而影响了娃欧商场的正常经营。

  “当年正是因为娃欧商场的入驻,为浙欧置业提供了1000万的租金和7000万的押金,浙欧置业才避免了破产的下场。”宗庆后在全国食品安全周上表示,娃哈哈在与浙欧置业合作的过程中,对方并未履行租赁合同中的诸多实质性条款,故提出了解约,由此说“娃哈哈零售业失败”是纯粹的胡扯。

  但娃哈哈在随后的声明中承认,自进入商业领域以来,在某些方面进展得并不顺利,“娃欧商场确实是娃哈哈商业项目的第一步,这一步走得比较坎坷,确实也反映了最初对进入商业领域困难估计不足、人才储备欠缺等问题。”

   否认强行摊派员工买奶粉

  娃哈哈表示,公司并没有强行摊派要求员工购买,有可能是分公司为了职能奖励,在执行促销政策时出了问题

  就在娃哈哈回应商业地产项目解约的第二天,6月11日,一封娃哈哈内部员工的举报信在网上广泛传播,再次将娃哈哈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举报信称,娃哈哈强制内部员工购买自己公司生产的老批号快过期的爱迪生奶粉。

  根据举报信的说法,娃哈哈从2014年5月份开始强制将老批号快过期的爱迪生奶粉,分摊到整个集团公司69个分公司员工头上,如果哪位员工不购买就强制辞职回家。

  该举报信上附有潍坊娃哈哈分公司5月5日发布的关于奶粉促销要求的通知截图,通知称要求各车间、科室动员广大员工,尽快消化老批号奶粉。

  “公司要求我们内部员工必须购买,我没有孩子,所以就挂在网上低价卖出去,我们很多同事都是这样处理的。”一位娃哈哈的员工说,要求购买的奶粉分两批,一批是保质期到2014年12月,另一批保质期是到2015年2月。

  新京报记者查阅发现,有不少各地自称娃哈哈员工的人在58同城等网站转卖爱迪生奶粉。

  潍坊分公司的通知还显示,对于及时完成促销的部门,将奖励职能分10分。

  对于上述情况,娃哈哈相关负责人表示,集团公司并没有强行摊派要求员工购买,只是每年都会在公司内部搞促销活动,有可能是分公司为了职能奖励,在执行促销政策时出了问题。目前娃哈哈已经去潍坊分公司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会进行内部处理。他同时承认,由于没有特别推广,爱迪生奶粉销售“不温不火”。

  进军奶粉业是娃哈哈多元化战略的一步。2012年5月,娃哈哈宣布与荷兰皇家乳品公司合作,由后者为娃哈哈代工生产“爱迪生奶粉”。

  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以娃哈哈的硬件来看,有充足的现金流和很好的品牌,进军多元化有一定成功率,但是其劣势在于经营理念、思维模式和团队运营跟不上多元化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