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非金融企业去杠杆需综合施策
推动居民部门参与企业降杠杆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孙学工表示,从金融结构来看,中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股权融资规模远低于发达国家,非金融企业融资还是以间接融资为主,导致了非金融企业的债务率较高。去杠杆治本之策在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且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一是要通过简政放权、国企改革、兼并重组等多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淘汰低效生产者,推动资本向高效率生产者转移,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增强企业债务清偿能力。二是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推进债券市场规范发展,建设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协调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不断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三是继续深化利率、汇率监管相关改革,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金的效率。
关于降低企业杠杆率,孙学工表示,从根本上说,要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改革,建立长效机制;从增量方面,要大力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特别是各类股权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提高股权融资比重。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长助理包香明表示,中国的杠杆水平和杠杆结构不是一回事。总体上政府部门、居民部门杠杆率比较低,但企业部门比较高。居民部门应如何参与到企业部门降杠杆中,目前正在推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就可作为方式之一。企业可以发行股票,将股权结构进一步向职工、个人、管理层分散。将来金融部门也可做包括资产执行票据、收益连接票据的工作,将企业部门未来可以形成稳定现金流的部分转让给居民部门,以此实现转换。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克冰认为,总体来看,我国政府债务还是有一定举债空间。政府适当加杠杆有助于企业去杠杆,可以避免全社会债务收缩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随着全社会杠杆率水平逐步下降,政府的杠杆也可逐步释放。需说明的是,政府加杠杆要依法规范举债,严禁各级政府违法违规举债。
债转股三原则确立
孙学工表示,债转股仍在研究阶段,还不涉及出台政策。研究重点是在现有基础上,赋予市场主体更大自主权,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让其根据自身需求更加便利地进行市场化债转股。
孙学工说,在目前情况下,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对降低企业杠杆率对促进产能重组和优化有很大积极作用,但当前市场上存在一些误读,对债转股的理解不完全对。作为债务重组的一种特殊方式,市场化债转股一直存在,也是一直可以做的。这次提出债转股跟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完全不一样,现在是在完善和深化市场化操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安排,相关部门都在分头开展相关工作,发改委也组织了专门座谈会,对债转股确立了三大基本原则。一是实施债转股的对象完全由银行和企业自主选择,公平交易,而上一轮是由政府指定脱困企业;二是债权转让价格由市场主体自主定价,上一轮是由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账面价格接受坏账,没有做损失处理和打折;三是债转股的风险自担,上一轮是损失由财政全部“兜底”。
“核心是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政府不兜底损失,就没有了‘唐僧肉’,避免大家合谋来获取‘免费午餐’。不同市场主体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获得利益最大化,这是避免企业逃废债、防范道德风险的根本方式。”孙学工强调,此次还会有一个负面清单,明确失信企业、僵尸企业不能进行债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