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资委建立“四种机制”加快国企集团组建步伐

14.08.2017  20:31

董事长负责制。 向6个国企集团分别印发了《组建工作任务推进表》,明确各国企集团董事长为组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团董事长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期完成国企集团组建工作。

清单倒逼制。 建立《进度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清单》“三张清单”,进一步细化6项共性工作任务、13项个性工作任务、36项重点工作任务,看板管理,倒排工期,明确进度要求,倒计时推进,对标销账落实。

信息旬报制。 实行组建工作推进情况旬报制,每月10号、20号、30号准时报送组建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做法等。适时召开碰头会、研究会,定期问诊把脉,定向开具处方,及时化解问题。

督查考核制。 市国资委改革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指导和跟踪问效。组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与国企集团年终考评、国企负责人薪酬直接挂钩,逗硬奖惩,确保在年内全面完成各项组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