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完善民间融资立法,扶持中小微企
12.03.2014 11:3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首先是放宽市场融资主体。”余渐富表示,目前企业融资途径包括银行、金融性机构及民间融资。鉴于银行机构贷款门槛日益提高,银行融资并非是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途径,放开民间融资势在必行。
余渐富指出,放开民间融资首先应立法认可企业拆借的有效性。此前,我国立法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否定企业拆借的法律地位。“但这个规定并未有效发挥作用,很多企业通过个人借贷形式规避了这个规定。应当合理引导,逐步放开资本市场。”他说。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2.03.2014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