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协委员呼吁莫让“社区矫正”遭遇“执行断层”

20.01.2014  21:44

  新华网四川频道1月20日电(记者李华梁)在四川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多位委员提出,社区矫正制度目前在基层遭遇执行断层,相应保障机制亟待完善,应推进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专业化。

  四川省政协委员张利萍是四川阆中市法院副院长,据她介绍,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至今,随着实践工作不断深入,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相应保障机制缺失的弊病逐渐暴露。她说:“在进行社区矫正期间,出现了不按法律规定随时报告行踪的现象,甚至有相关人员脱离监管去向不明。

  据介绍,目前四川省从事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以四川省宝兴县为例,全县47名社区矫正人员,95名在册刑释解教人员,9个乡(镇)只有7个司法助理员,矫正工作任务繁重与人员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

  除了专业人员短缺,在实践中,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落实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时,常衔接不畅,推进困难。张利萍说:“根据现行法律,社区矫正机构是社区刑罚和矫正的执行机关,但社区矫正机构究竟如何设置?其权利义务如何?法律至今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她表示,大部分地区尚无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队伍,要通过立法解决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明确矫正机构的权利义务,才能让社区刑罚执行有较为全面的法律保障,减少不服管教、脱离管教的情况发生,而不会在基层遭遇执行断层。多位委员也建议,应推进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专业化,明确其刑罚执行的主体地位,依法行使刑罚执行权,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