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出台“城市民族工作标准”“社区民族工作标准”

04.09.2022  09:01

  中新网四川新闻9月3日电 近日,在四川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起草的《四川省城市民族工作标准(2022年版)》和《四川省社区民族工作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两项标准”),通过充分调研走访、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正式下发各地民族工作部门执行。这“两项标准”作为推进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的指导性标准,为全国城市民族工作首创。

  近年来,四川着眼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稳步推进,各民族跨区域流动加速、各民族群众向城市聚集发展和民族地区自身城镇化进程提速的大趋势,充分发挥城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作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为主线,以夯实社区基础为工作着力点,以解决就学就业就医等基本公共服务为切入点,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有发展,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目前,全省有2个城市被命名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34个区(市、县)被命名为全国或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建成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6个、省级示范社区82个,建立了一大批民族工作“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站点)。制定“两项标准”,是进一步提升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的积极探索。

  “两项标准”把近年来四川城市民族工作取得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梳理归纳、总结提炼,如“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和跨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一站三员三化”的工作载体,“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活动”的四微服务,“机制长效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宣传教育立体化、交流活动多样化、服务解困精细化、管理疏导法治化”的“六化建设”等都有体现,是四川城市民族工作经验做法成果的集中展现。

  明确了城市民族工作的任务和保障。“两项标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新时代民族工作五项重点任务,在城市民族工作标准设置了20项具体任务、10项保障措施,在社区民族工作标准设置了21项具体任务、4大类保障措施,解读了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是关于城市民族工作和社区民族工作的“施工图”,是抓好落实的操作手册。

  落实了国家对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部署,把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结合起来,相互融通、互为支撑,优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各族群众,增强城市民族工作治理效能,为治蜀兴川贡献城市民族工作力量。

  “两项标准”的出台,将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从全局的角度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发挥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民委委员制成员单位、各类协调机制及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深做实做细工作,合力推动城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将进一步优化民生服务,更加突出民生服务导向,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整合各方力量、各类服务管理平台,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合理照顾风俗习惯,帮助融入城市生活发展;将进一步构筑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新格局,提高基层导向,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社区,建好基本阵地,推行“党建+民族团结工作”模式,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与基层社区治理和社会治理“三治相融”,鼓励和支持基层民族工作创新,形成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生动实践,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的各民族互嵌式幸福社区,让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

  据悉,四川目前出台的“两项标准”为2022年版,今后将根据城市民族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实践不断修订更新“两个标准”,指导城市民族工作走好创新路、发展路,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