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公布上半年消费者投诉分析

02.07.2015  17:57

2015年上半年,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287件,解决13067件,投诉解决率98.3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46.4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27.89万元。

超50%投诉案件涉及质量问题

据了解,在2015年上半年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6667件,占总量的50.18%;售后服务问题1753件,占13.19%;合同问题882件,占6.64%;价格问题757件,占5.70%;虚假宣传问题467件,占3.51%;假冒问题209件,占1.57%;安全问题186件,占1.40%;计量问题114件,占0.86%;人格尊严问题60件,占0.45%;其他问题2192件,占16.50%。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投诉量仍居总量第一,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与2014年同期相比,涉及售后服务和合同性质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相对较大。

家电、服饰、日用商品为投诉热点

2015年上半年,按商品大类统计的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投诉量居前三位,分别达24.87%、12.48%、9.21%,这三大类商品也是近年来的投诉热点。同时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首饰及文体用品的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而其余种类均呈下降趋势。

具体到服务类投诉上,2015年上半年,涉及生活、社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和销售服务类的投诉量位居前三,分别达9.96%、4.34%、2.55%。与2014年同期相比,除了电信服务、销售服务和保险服务的投诉比例有小幅增长外,其余服务类别都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其中,售后服务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2个百分点,其中手机一项占比较大。上半年,全省售后服务类投诉1753件,占总投诉量的13.19%,同比增加两个百分点。涉及商品类售后服务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以及服装鞋帽类,具体表现为经销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合同纠纷成交通工具、保险类投诉重要部分

交通工具类投诉在商品大类投诉中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反映为质量问题。上半年,交通工具类投诉950件,主要集中在家用轿车类,其投诉为522件。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纠纷是构成家用轿车方面投诉的主要问题,其中质量类投诉174件,售后服务类投诉154件,合同纠纷类投诉111件。主要表现为发动机、变速箱、刹车系统、轮胎故障等。

保险类投诉在服务大类投诉中占比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集中问题在虚假宣传和合同纠纷方面。2015年上半年,四川省保险服务类投诉共71件,与去年同期的56件相比有所上升。其中,涉及虚假宣传问题7件,涉及合同问题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