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姓外可以随便选姓氏?专家:没有也不会完全放开

27.10.2014  20:26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2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作民法、婚姻法有关条款解释(草案)的说明,下列情形可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

        以后可以不跟父母姓,自己随便选择姓氏了?四川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建平表示,此次法律解释没有,以后也不会完全放开姓氏的选择。

        现行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 可以随母姓

        民法中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而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实践中存在对上述规定理解和执行不一致,一些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也不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遇到一些实际困难。针对现实问题,对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释明法律含义,是必要的。”27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说明中,信春鹰如此表示。

        王建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有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冲突,只是通过解释让其更加明确、清晰。“民法所规定的姓名权,有几层的含义,一是公民取名的权利,二是选择姓氏的权利,三是姓名变更的权利,四是姓名权不受侵犯的权利。”王建平说,其中在姓氏选择上,民法并未明确规定,婚姻法则明文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样的规定很明确,一般情况下均随父姓或者母姓,此次解释主要是规定特殊情形下的姓氏选择。

        有限放开:有正当理由者可选择其他姓氏

        此次解释(草案)内容包括: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有其他正当理由。

        “此次解释没有,未来也不会完全放开,否则就乱套了。”王建平说,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择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在实际当中存在的特殊情况,比如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孩子需要交由他人抚养,这种情况下随抚养人姓是最合理的选择,此次法律解释也明确了这一点。没有正当理由的,还是应该随父姓或者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