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确定成都市锦江区妇幼保健院等21家妇幼保健机构等级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5]361

22.12.2015  18:36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成都市锦江区妇幼保健院 等21家妇幼保健机构等级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5]361   

  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2015年受理21家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申请,经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我委确定成都市锦江区、金牛区、武侯区、龙泉驿区、大邑县、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凉山州妇幼保健院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成都市青白江区、金堂县、蒲江县、新津县、邛崃市妇幼保健院,自贡市富顺县妇幼保健院,广元市苍溪县妇幼保健院,乐山市夹江县妇幼保健院,南充市阆中市、蓬安县妇幼保健院,巴中市南江县、通江县妇幼保健院,眉山市仁寿县妇幼保健院,资阳市雁江区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望确定等级的妇幼保健院全面履行妇幼临床和公共卫生职能,持续强化机构规范管理,持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