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摩托司机路遇精神病妇女 竟以200元将其拐卖

29.11.2016  02:34

四川在线消息(周翔宇 李鸰 记者 张啸) 内江市中区一名跑两轮摩托车载客的男子龚某,在隆昌县黄家镇汽车站发现一名神志不清的妇女后,竟然将其搭载到威远,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单身男子。近日,市中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段某(男,威远县人,另案处理)委托被告人龚某帮忙找一个妇女来照顾他的生活。同年9月的一天,在隆昌县黄家镇汽车站跑“摩的”的龚某在载客的时候,发现了一名神志不清的妇女(被害人罗某),遂与段某联系并索要费用。在得到段某愿意支付费用的承诺后,龚某随即用摩托车将罗某送至威远县东联镇某村段某的家中。龚某见段某有意将罗某留下,便以200元的价格将罗某卖给了段某。

经鉴定,被害人罗某在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无防卫能力。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某以牟利为目的,故意将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被害人罗某送至段某家中,并向段某索取报酬200元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