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校园欺凌、家暴……​四川公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十大优秀案例

01.12.2017  16:40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李丹)12月1日,省妇联、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四川省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发布会暨全省维权先进颁奖会。

会上,省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省女检察官协会会长朱先琼发布了第二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十大优秀案例名单,分别是:泸州纳溪区妇联、区人民法院选送的“区妇联代留守女童起诉其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案”;自贡沿滩区人民法院选送的“侵害农村妇女儿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资中县人民法院选送的“未成年学生遭受校园欺凌起诉学校疏于管理案”;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选送的“法律援助受辱女性自诉维权案”;四川瀚毅律师事务所选送的“子女与其父同居女友析产纠纷案”;四川诸葛律师事务所选送的“被拐卖女回乡析产纠纷案”;江油市人民检察院选送的“孤儿受监护人虐待案”;遂宁船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选送的“丧偶、失能、高龄老人赡养案”;四川嘉州律师事务所选送的“受家暴妇女离婚纠纷案”;南充高坪区人民检察院选送的“未成年少女遭受亲属强奸、包庇案”。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妇联面向全省发起了评选表扬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并联合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开展了“第二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各地申报案例800余个,经省专家评审团终审,综合案情的代表性、社会影响力、处理措施的指导性、案例评析的创新性及维权知识的准确性、可读性等进行评审,最终一致评选出了“区妇联代留守儿童诉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案”等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