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抽检“奶吧”乳制品 超半数样品不合格

16.09.2015  09:18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杨丹) 近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计划组织全系统展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具体包括蔬菜、水果、生鲜畜禽肉、食用菌、水产品、调味品、饮料(含桶装水)、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冷冻饮品、蛋制品、淀粉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等产品。9月15日下午,该局通报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本期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3347批,其中生产环节781批(包括乳及乳制品专项261批),流通环节1732批,餐饮环节834批(包括乳及乳制品专项141批)。

第三期监督抽检共3347批,不合格样品119批,其中生产环节5批、流通环节9批、餐饮环节105批,本期抽检不合格率为3.56%。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要求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和问题产品;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第一时间启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调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责任主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乳制品抽检结果

今年6月份,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服务环节下达了《关于开展2015年餐饮服务环节乳制品、含乳制品专项第二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生鲜乳饮品店(以下简称“奶吧”)现制现售的生乳(原料乳)、巴氏杀菌乳、发酵乳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141批,其中生乳18批、巴氏杀菌乳55批、发酵乳68批。 抽检结果表明,共有71批样品不符合规定,总体不合格率50.3% 。其中生乳不合格样品6批,占生乳样品总批数的33.3%;巴氏杀菌乳不合格样品46批,占巴氏杀菌乳样品总批数的83.6%;发酵乳不合格样品19批,占发酵乳样品总批数的27.9%。此次抽检不合格原因主要为:

1、生乳在挤奶、收集、运输、储存中把关不严,出现菌落总数不合格;

2、部分奶吧因生乳原料和生产过程中杀菌工艺参数设计不当或控制不严,加工过程中生产环境卫生状况不佳、消毒液有效浓度不够,生产工器具清洗消毒不到位,操作工人对手、工作服、鞋、帽等进行清洗消毒不彻底等原因,使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酵母等指标不合格;

3、部分奶吧购进的生乳蛋白质含量偏低不达标;或配方设计不合理,添加了过多其他食品原料或加工过程计量不当,搅拌不匀;亦不排除为降低生产成本,添加水等而有意为之。

食品安全风险解析:解读“生鲜奶”

有消费者认为“生鲜奶”具有“新鲜”和“原生态”的特点,是一种很好的饮品。其实,直接饮用“生鲜奶”在营养方面并无特别之处,反而存在感染布鲁氏菌病等健康风险。今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读“生鲜奶”。

1.“生鲜奶”在营养成分和人体健康功能等方面与预包装的纯奶并无差别

“生鲜奶”通常也叫生鲜乳(RawMilk),是未经杀菌、均质等工艺处理的原奶的俗称。目前市场上有少量“生鲜奶”以散装形式出售,消费者购买后一般煮沸饮用。而市售的盒装、袋装等预包装的纯奶,则是将“生鲜奶”经过冷却、原料奶检验、除杂、标准化、均质、杀菌(巴氏杀菌或超高温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产品。

由于未经过均质工艺处理,“生鲜奶”的乳脂肪球较大,煮沸后会发生聚集上浮,从而带来“粘稠”、“风味浓郁”的感官印象。不过,研究表明“生鲜奶”与经过巴氏杀菌的纯奶其实在营养及人体健康功能方面并没有显著性差异。

2.“生鲜奶”由于灭菌不彻底等存在安全隐患

纯奶具有独特的营养特性,是一种很重要的食品。但由于营养丰富等特点,纯奶也是微生物生长、繁殖的良好培养基,极易受到动物体以及挤奶环境中微生物的污染。引起“生鲜奶”微生物污染的主要是来源于环境中的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假单胞菌、真菌等,以及源于动物体的布鲁氏杆菌、结核杆菌等人畜共患致病菌等。因此,如“生鲜奶”杀菌不充分,很容易造成人畜共患病的传播。比如,布鲁氏菌病是由布鲁氏菌(Brucella)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病,布鲁氏杆菌一般寄生在牛、羊、狗、猪等与人类关系密切的牲畜体内,人群通过接触受感染动物的分泌物,或进食受污染的肉类、奶制品等而被感染。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指出,布鲁氏菌的风险可能来自于未经过巴氏消毒的乳制品和未煮熟的肉制品。

“生鲜奶”没有经过任何消毒处理,而且产奶的奶牛是否健康、有没有检疫、运输过程中有没有被污染等信息尚难以做到完全追溯,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尤其是儿童、老人、孕妇和免疫力低下的人群,食用“生鲜奶”后被病原菌感染的风险更大。国内外都有因食用“生鲜奶”而引发食物中毒的报道。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直接饮用“生鲜奶”。

3.乳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鲜奶”有严格的法规和标准要求

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我国制定颁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标准等。乳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奶是“生鲜奶”,乳品企业在收购“生鲜奶”时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合格性检验,不合格的原奶是不允许进入生产环节的。天然优质的“生鲜奶”是指产自健康动物的乳房,整个生产过程按规范操作,最终检测结果为细菌数低、体细胞数低、乳成分正常、无抗生素残留、无沉淀物和异味、不掺水的自然乳。为了保障“生鲜奶”的质量安全,我国及美国、欧盟等国家都制定了生鲜乳中微生物的限量标准。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中规定,生乳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106CFU/g(mL)。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2002年发布的《美国生乳质量管理规范汇总》中规定,细菌菌落总数不能多于5×105CFU/mL。欧盟第92/46/EEC指令关于《生乳、热处理奶和奶制品生产和销售的卫生规则》中规定,生乳中的菌落总数小于1×105CFU/mL。

因此,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生鲜奶”的销售;乳品加工企业应在“生鲜奶”收购过程中,加强对“生鲜奶”质量的检查力度,全面监控,不留死角,保证收购“生鲜奶”的质量安全;消费者则应提高认识,尽量不直接饮用未经杀菌的“生鲜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