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多名女童遭教师猥亵 家长忧孩子上学被歧视

17.09.2014  17:59

  新华社银川9月17日新媒体专电 (“新华视点”记者任玮)日前,一则关于宁夏灵武市12名遭教师猥亵女童家长因上访与保安发生冲突,2名家长被行政拘留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

  这起今年4月发生在宁夏灵武市境内的一起教师猥亵幼女案,为何到现在还未平息?

  据悉,4月18日,灵武市公安局接到有教师猥亵儿童的群众举报。警方19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经查,灵武市郝家桥镇一乡村幼儿园教学点教师黄某某以讲作业为由,在其办公室先后猥亵多名学前班女童。4月21日,黄某某被灵武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有关部门称,近期,该案将由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处理至此,受害女童家长并不满意。灵武市公安局副局长卢跃文介绍,9月10日上午10时左右,有政府执勤保安报警,称有家长闯政府大楼并打伤保安,当地东塔派出所4名民警出警。

  卢跃文说:“我们到现场发现,12名家长在政府7楼的妇联办公室外,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由于当时双方情绪激动,现场十分混乱,公安部门增派警力,将涉事保安与家长全部带回派出所调查。

  卢跃文说,根据当事人口述笔录,结合当天政府大楼监控录像等证据,涉事家长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其中7人做出行政处罚:对2名情节较严重的当事人行政拘留8天,对另5人治安警告。

  一位田姓家长告诉记者,从今年4月案发至今,他们四处打听关于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受害女童当时在医院检查的结果等内容,但对相关答复并不满意。

  记者从灵武市政府获悉,案发后,受害女童家属连续上访,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政府及教育部门对受害家庭给予经济赔偿等多项诉求。    对于“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诉求,有关部门称,已依法依规对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安全办主任、教管室主任以及事发地学校校长予以免职。

  关于经济赔偿问题,灵武市副市长郝希奋说,对于“政府及教育部门给予每个受害者家庭30万至50万元经济赔偿”的诉求,因无法律依据,政府多次答复可通过黄某一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来依法解决。

  9月秋季开学,多名受猥亵女童应该上小学一年级。部分家长说,他们担心受害女童遭到歧视,不想让孩子在原来的学校上学。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局长王志勇说,在开学前,灵武市教育部门就该案件所涉及适龄儿童入学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可以到郝家桥镇或邻近的白土岗乡的学校入学,如家里有条件可选择到灵武市区内任何一所小学上学。

  这一安排,并没有得到受害女童家长的认同。他们说,“这些学校熟人太多”,村里的一些孩子也在上述乡镇学校就学,并不能起到“回避”的目的。

  王志勇说,教育部门及学校对受害女童家长开展了劝学工作,9名受害女童中有7名到指定乡镇入学,还有2名女童的家长坚持其诉求,未让孩子上学。

  9月10日,一些受害孩子的家长和亲属再次就女童上学问题上访。由于当天是教师节,教育局负责人在银川市开会,家长在找不到教育局领导的情况下到妇联反映问题。这一过程中,与试图阻拦的保安发生了冲突。

  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位受害女童家长表示,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他们希望能早日得到公正审判,严惩犯罪嫌疑人,同时希望有关部门对受到伤害的孩子能给予最有效的补偿和帮助。(完)